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BGC-WZ- J18201012D -TJX-2020-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锦州石化分公司废水VOC治理项目催化氧化设备包采购。
2.2 项目概况:新建一套污水处理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能力40000Nm3/h,要求采用催化氧化(CO)技术。包括设备材料及催化剂供货、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开车指导和操作人员培训、配合建设方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尾气治理系统的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指标及现场无异味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场催化氧化设备包,包括设备(含所需材料及催化剂)、设备调试、开车指导和操作人员培训、配合建设方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4 使用功能:用于锦州石化公司南污水臭气VOC治理项目。
2.5 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2.6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月内。
2.7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南污水现场。
2.8 质量要求及保修期:质量满足设计规格书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保修期为签署最终验收证明之日起12个月或货物交付给买方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重要零件因选型和制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坏,供方负责免费更换,更换部件的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工程集成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 业绩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至少1套国内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装置尾气催化氧化(CO)系统业绩。须提供应用成功的、可核实的尾气处理使用业绩证明。包括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中国用户)及联系电话,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书面材料(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保密部分可以隐蔽)。
2)投标人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中至少3套类似废气催化氧化废气处理(CO)装置且能力并运行3年以上,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的“催化氧化”工艺成功在用应用业绩。须提供应用成功的、可核实的尾气处理使用业绩证明。包括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中国用户)及联系电话,必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用户证明。
3.1.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具备认证范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完整近两年2018-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为证,应包括审计报告、已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企业没有出现过诚信或质量等不良记录;近年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上述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同时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评委现场网上查询进行核实);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0年7月3日始至2020年7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止。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5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保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或资审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4日9:0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递交。
5.2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6.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亿阳路8号
联系人:孙春明
电话:17604067037
电子邮件:sunchunming-hqc@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 110167
联 系 人: 田佳鑫
电 话: 13840268709
电 子 邮 件:tianjiaxin01-hqc@cnpc.com.cn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如下(或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069351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7月3日
附件 | 附件2-锦州石化废水VOCs治理尾气催化氧化处理系统询购文件 2019-12-1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