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并完成了消费品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婴儿奶瓶和奶嘴”。在标准批准发布前,为了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属、陶瓷、硅橡胶、橡胶等中一种或多种材质制得的婴幼儿用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辅助部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奶瓶和奶嘴。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抚奶嘴。
其中性能测试主要包含:针刺和抗拉扯性能、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整体跌落性能、抗压变形性能、耐热冲击性能等。涉及的科学仪器为拉力试验机、压力试验机、跌落试验机、热变形试验机等。
啤酒瓶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啤酒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啤酒的玻璃瓶。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GB 4544-1996《啤酒瓶》的修订。
本标准与GB 4544-1996的主要差异:
——取消了产品分等要求(本标准第5章);
——增加了食品安全要求(本标准5.1条)
——将原附录A的内容直接放入标准正文,将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啤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啤酒瓶小型化;
——不再专门规定640ml啤酒瓶的规格尺寸,而只规定规格尺寸公差,公差的规定等同采用ISO9058:2008《玻璃容器 瓶用标准公差》。同时对可回收瓶瓶身和瓶底厚度的最小值作了规定;
——增加了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试验方法与ISO 8113:2004等同;
——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规定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
——增加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
涉及的科学仪器为压力试验机等。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用品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学生使用的用于学习的用品,如水彩画颜料、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彩泥、橡皮擦、涂改制品(修正液、修正带、修正贴、修正笔)、胶粘剂(液体胶、固体胶、浆糊)、水彩笔、铅笔、活动铅笔、自来水笔、油墨圆珠笔、中性墨水圆珠笔、墨水、绘图仪尺(直尺、三角尺、比例尺、量角器、绘图模板,不包含丁字尺)、学生圆规、课业簿册(练习类簿册、作业类簿册)、书套、书包、笔袋、文具剪刀、文具盒、手动削笔机、卷笔刀、美工刀等学生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以14周岁以上学生为使用对象的和专业人员使用的文具产品。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
本标准与GB2102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对学生年龄段的表达;
——修改了学生用品范围中彩泥、绘图仪尺、文具剪刀、课业簿册(练习类簿册、作业类簿册)、笔产品的名称;
——增加了学生用品学生圆规、手动削笔机、涂改制品中的修正贴、书套、墨水、美工刀产品的范围;
——增加了胶粘剂的范围;
——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笔的具体部分所需要符合的要求;
——增加了铅笔表面涂层和铅芯、书套印刷部分要符合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
——增加了对可触及的学生用品的印、刷、涂部分可移取样过少免测的注解说明;
——增加了胶粘剂(液体胶)中丙烯酰胺的限量;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有机溶剂苯” 名称,改为“苯”;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氯代烃的具体化及限量;
——修改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增加了其种类;
——增加了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增加了彩泥中游离甲醛的限量;
——修改了笔的笔套安全要求;
——修改了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胶粘剂总挥发有机物含量的测量;
——增加了胶粘剂(液体胶)中丙烯酰胺的含量试验方法;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苯含量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涂改制品中氯代烃具体化后含量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书包、笔袋所使用的面料和辅料中游离甲醛含量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含量试验方法;
——增加了笔套尺寸试验方法中“图”;
——修改了标识;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有害芳香胺清单;
——增加了笔套通气面积的设计指南;
——修改了胶粘剂、涂改制品中苯含量的测定方法;
——修改了胶粘剂中甲苯、二甲苯的测定方法;
——修改了笔套空气流量试验方法;
——增加了“学生用品目录及对应要求的示例”资料性附录。
涉及的科学仪器为VOC检测仪等。
婴童用纸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婴童用纸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婴童用纸品。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