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19-SY23-FW028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续重整装置正常生产时,催化剂进行连续再生,生产过程会产生一部分滞底高积碳催化剂、侏儒球及破损催化剂,需在大检修期间对催化剂进行筛分将其从正常催化剂中分离出来。
2.2 招标范围:
220万重整、60万重整装置反再系统内催化剂藏量约210吨,以及运行3年期间卸出的催化剂粉尘约6吨。另外,220万重整装置生成油加氢催化剂约38吨(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装卸量为准)。为保证大检修之后重整催化剂能够满足装置连续运行至下周期的要求,拟对重整催化剂进行现场筛分。
2.3服务期限:分离设备抵达筛分现场,安装完毕后10个日历日内,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大连石化公司。
2.5 报价方式:每吨催化剂筛分处理包干费用(含6%增值税)。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6.1重整装置反再系统催化剂:
(1)采用密度分离技术回收的合格催化剂平均碳含量≤5%(wt),最高碳含量小于6%(wt)。(从2000粒左右的催化剂中选出30-50粒催化剂分析碳含量)
(2)自流低积碳催化剂的回收率>98%。
(3)自流高积碳催化剂,以及反应器内清扫出的死区剂经过密度分离回收后,筛分出的高积碳催化剂中混入的低积碳催化剂(碳含量<6%)不高于10%。(从2000粒左右的催化剂中选出30-50粒催化剂分析碳含量)
(4)采用密度分离技术回收的合格催化剂无表面黑亮的高积碳催化剂、侏儒球和粉尘,分离出的各种类型的催化剂全部如数返回招标方。
*2.6.2重整装置生成油加氢催化剂:
(1)筛分后的催化剂不含粉尘,瓷球与催化剂完全分离。
*2.6.3在密度分离回收过程中,催化剂不破碎,加工损失率不大于0.1%。
*2.6.4进行在密度分离时严格按照催化剂装剂编号进行筛分处理,筛分后按编号返回原装剂容器。
*2.6.5密度分离过程中要确保在防雨库房中进行,期间招标方提供的防潮、防雨塑料袋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由投标方恢复。同时,投标方在密度分离结束后30分钟内要对催化剂进行密封。
*2.6.6回收的合格催化剂装入系统后对生产无不良影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分包商)投标,投标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复印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复印件。
3.2投标方须是催化剂专利商(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认可推荐单位;投标方须提供近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日在国内炼化企业至少2套150万吨/年(含)以上规模连续重整装置的良好催化剂在密度分离服务业绩,提供的业绩应附服务合同、发票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方为有效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催化剂型号、催化剂专利商推荐函复印件,需要催化剂专利商盖章确认、催化剂数量、服务时间、所应用装置名称、装置规模、最终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对伪造、变造业绩的投标人,永久取消其参与公司招标的资格。
3.3提供的产品在近3年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做出承诺:产品质量检验及效果评定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时至2019年12月25日16:00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
②﹒将招标公告中的附件《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syyh@cnpc.com.cn;
③.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招标机构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付款方式:
① 只接受电汇,汇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9-SY23-FW028C标书费”;
③ 招标机构银行信息详见本招标公告;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款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款规定的3项工作(在线报名、发送登记表和汇款)并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4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注: 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过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以及遗失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申领事宜。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操作指南处的“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和投标人用户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以网上提交时间及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于2020年1月16日9: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1.1.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未按期提交投标文件。
5.1.2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20年1月16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大连石化分公司203开标室。
③投标截止时间见5.1.1.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投标人应确保U盘递交的内容与网上提交的文件一致,如果存在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网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前72小时到达招标机构指定帐户,须填写汇款附言:“ZY19-SY23-FW028C投保金”。招标机构银行信息详见本招标公告。
六、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其它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8.2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标书费、提交投标保证金用)
汇款附言:ZY19-SY23-FW028C投保金(或标书费)
8.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机生产技术处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邮 编:116031
联 系 人:孟繁文
电 话:0411-86772191
电子邮箱:mengfanw@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伊宏、张铭钊、李梦文
电 话:0411-86774345(报名)、0411-86774056(文件)、0411-86774473
电子邮箱:syyh@cnpc.com.cn、syzmz@cnpc.com.cn、syzb05@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用于购买标书的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