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DLDC05874DX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32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油浆泵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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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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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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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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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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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DLDC05874D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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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32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油浆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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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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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32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油浆泵
3台套
合同签订后14个月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拟在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辅助设施,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项目实施后,大榭石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1400万吨/年,综合配套能力为1200万吨/年。 该项目总投资约162610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484420万元,新购置周边土地资源面积约149.43公顷,本项目新建600万吨/常减压蒸馏、60万吨/年航煤加氢、150万吨/年加氢裂化、220万吨/年蜡油加氢处理、320万吨/年催化裂解(含产品精制和烟气脱硫)、70万吨/年裂解柴油加氢、100万吨/年裂解石脑油加氢、80万吨/年芳烃抽提、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100万吨/年抽提、15万标立/时PSA氢气提纯、15万吨/年硫酸、45万吨/年聚丙烯等13套工艺装置,以及相配套的总图、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套完善等。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二、 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设备在中国境内催化装置中具有至少2台额定流量不低于1400m3/h的油浆泵(OH2双壳体全衬里结构)整机应用业绩,且应用业绩必须是正常连续运转一年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含技术附件等)、用户开车运行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额定流量等内容,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额定流量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财务状况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2018年至今没有连续3年亏损。
四、信誉要求(下列任何情况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五、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自身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其营业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二、 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设备在中国境内催化装置中具有至少2台额定流量不低于1400m3/h的油浆泵(OH2双壳体全衬里结构)整机应用业绩,且应用业绩必须是正常连续运转一年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含技术附件等)、用户开车运行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额定流量等内容,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额定流量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财务状况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2018年至今没有连续3年亏损。
四、信誉要求(下列任何情况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五、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自身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其营业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021-09-29 到 2021-10-11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1-10-20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1-10-20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无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纬二路
顾浩滨
guhb2@cnooc.com.cn
315812
15158375882
顾浩滨
15158375882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请注明标段(包)名称及编号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