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SCDC06588DX
大榭石化-醚后碳四制聚合级1-丁烯项目碳四原料水洗循环泵、脱氢塔顶回流泵等38台离心泵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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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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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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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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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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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SCDC06588D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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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醚后碳四制聚合级1-丁烯项目碳四原料水洗循环泵、脱氢塔顶回流泵等38台离心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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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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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大榭石化-醚后碳四制聚合级1-丁烯项目碳四原料水洗循环泵、脱氢塔顶回流泵等38台离心泵
38台套
2022年6月30日前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现场
项目概况: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位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厂区北侧即为深水海域,前沿为国际航道。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大榭石化依托现有基础,推动了“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芳烃改扩建工程”。2021年拟投资建设醚后碳四制聚合级1-丁烯项目,综合利用全厂醚后碳四资源,生产附加值更高的聚合级1-丁烯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是离心泵的专业制造厂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方自己制造的。
(4)投标人须具有API Q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提供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在中国境内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具有以下供货业绩,且成功运行时间不少于3年(须提供用户证明)。
1)具有2个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20台,其中包含1台流量≥ 500m3/h,扬程≥85 m,介质为液态烃的OH2型生产装置工艺流程泵供货业绩;
2)具有不少于2台流量≥ 36m3/h,扬程≥365 m,介质为液态烃的BB5型生产装置工艺流程泵供货业绩。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需清楚显示扬程及流量参数等)。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2018年至今没有连续3年亏损。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负责施工的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工程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是离心泵的专业制造厂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方自己制造的。
(4)投标人须具有API Q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提供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在中国境内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具有以下供货业绩,且成功运行时间不少于3年(须提供用户证明)。
1)具有2个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20台,其中包含1台流量≥ 500m3/h,扬程≥85 m,介质为液态烃的OH2型生产装置工艺流程泵供货业绩;
2)具有不少于2台流量≥ 36m3/h,扬程≥365 m,介质为液态烃的BB5型生产装置工艺流程泵供货业绩。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需清楚显示扬程及流量参数等)。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2018年至今没有连续3年亏损。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负责施工的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工程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否
2021-12-31 到 2022-01-10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2-01-24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01-24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卢杰
lujie6@cnooc.com.cn
315812
0574-56777877
卢杰
0574-56777877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请备注标段名称和标段编号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