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0-SH20-WZ016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EPS采购框架协议招标方案招标项目已经批准,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2.1.2项目背景概况: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在2012年4月20日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989号),2018年10月3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项目核准变更批复(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为:EPS采购及相关服务等。
2.2.2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一联合,二联合,三联合,四联合,五联合,六联合,七联合,POX,储运,公用工程;标段2:码头,乙烯,聚丙烯,聚乙烯,苯乙烯。
2.2.3计划交货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2.2.4交货地点:满足招标人要求。
2.2.4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2.5 最高限价:标段一2100万,
标段二600万。
3.技术标准和要求
3.1主要技术标准:
EPS要满足:22388-0000-70-MR-7152-0001交流EPS框架招标请购文件技术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证书应均能涵盖EPS的制造。
3.投标人需提供与投标产品同系列的由国家权威机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交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交的或提交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投标人应提供相关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的,废标。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不得存在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上述2个网站的截图。
6.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关键条款:
以下投标人构成对任何一项技术关键条款的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并给出本次投标设备对应的具体参数和做法,不得完全复制本章技术要求作为自身应答内容。
3.投标人须承诺对投标设备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并且产品和配置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是完全满足应用要求的,到货18个月内发现缺项和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4.投标设备的充电器、逆变器、静态开关、馈线柜断路器、电池监控等重要元器件必须满足招标要求。
5.蓄电池技术性能必须满足交流EPS框架招标请购文件技术要求,并须承诺投标提供原厂授权及质量承诺函,蓄电池的设计浮充寿命大于15年。
6.投标人必须提供偏离表,招标人不接受影响整机性能的偏离及偏离表以外的偏离。
7.制造商投标需提供符合GB16806及GB17945的EPS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6月11日9时00分至 2020年6月16日16时00分: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400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刘欣桐标段一WZ016标书款”“2020刘欣桐标段二WZ016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 行 号:10229002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一)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到sszncu@126.com,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底单、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在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7月1日9:00前(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
标段一12万元人民币
标段二8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 “2020刘欣桐标段一WZ016保证金、2020刘欣桐标段二WZ016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宋广庆
联系方式:0663-76016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刘欣桐
邮箱:sszncu@126.com
电话:0663-7603128
附件 | 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 22388-0000-70-MR-7152-0001_T01交流EPS框架招标请购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