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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化揭阳ABS及其配套工程湿式静电除雾器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7-03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湿式静电除雾器                    

招标编号:JLY419-001PM-WZ-IB-EQ-2020-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湿式静电除雾器标段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湿式静电除雾器标段采购项目。卖方负责:

1.  负责提供湿式静电除雾器的设计、制造、组装、检验、验收、运输。

2.  购买制造设备所需要的所有原材料以及对原材料的检验;

3.  按照详细的设计图纸、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进行湿式静电除雾器的制造、检验和试验。

4.  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验证;

具体以技术询价书及MR文件为准;

2.3 招标范围:湿式静电除雾器1套(详见MR文件);

技术质量要求详见MR文件;

2.4 技术要求: 详见MR文件;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工业园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 2021年4月30日前;

2.7 付款方式:投标价格含成套设备设计费、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设计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技术指导服务费等。

合同价款按如下进度支付:

a)  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并经确认无误后三十日(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i.  卖方提交的满足合同要求的设备设计文件、技术条件、制造进度计划、检验试验计划; 

ii. 预付款银行保函(如果需要);

b)  自全部设备到达现场经现场开箱检验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的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到货款:

i.  付款申请单;

ii. 证明设备开箱验收合格的开箱检验记录;

iii.合同价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

iv.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随机资料10份,1正9副、电子版(U盘)文件2份。

c)  自全部设备单机调试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调试款:

i.  付款申请单;

ii. 买方签发的《单机调试合格证明》;

iii.终板随机资料正本2份,副本4份,电子版文件3份(或以附件2技术协议为准)

iv. 证明数字化资料交付合格的验收记录;

e)  合同价款10%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扣除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的余额:

i.  付款申请单;

2.8 标段划分: 1标段。

2.9 投标限价: 548万元人民币。

2.10 质保期:装置正常开车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上述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同时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评委现场网上查询进行核实);

(2)报价人资格与资质文件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价,则不需此文件,授权书应在报价文件提交之日前生效)

(3)投标人提供湿式静电除雾器系统技术应有自己专利或专有技术(提供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含硫废水制酸中湿式静电除雾器系统2套及以上供货且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应为隐去合同价款的合同文件及由用户提供的稳定运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表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必须具有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湿式静电除雾器现场施工资质。

(6)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本次所需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企业近三年出现过诚信或质量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竞争或报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若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或技术偏离表中列出的技术规格书(*)条款内容有缺漏项的,都将被废标。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技术规格书与本招标文件有冲突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起始时间2020年7月3日8:00至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线下支付的模式。购买前请核实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单位名称: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付款账号:080224290920003423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解放北路支行

行号:102242000561。

备注:烛式除雾器标段采购项目。

4.3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支付成功后及时通知招标中心联系人,确认支付信息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9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版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电汇。投标保证金线下付款,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招标人账户。账号与标书工本费账号相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

7.2 开标地点: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东端巨鹏大厦315室。

7.3 凡前往现场参加开标的,请在开标时间前到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东端巨鹏大厦315室参加;也可以下载腾讯会议APP,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东端吉化经贸大厦1902室

联 系 人:孙淼森

电    话:0432-63916367

电子邮件:sunmiaosen-hqc@cnpc.com.cn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如下(或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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