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0-WZ-0036-R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CEMS系统采购二次公开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CEMS系统采购二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CEMS系统,数量4套,型号及项目的限价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采购CEMS系统,数量4套;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2020年9月30日前;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东部供应站。
2.6质保期:质保期是开车运行后1年。
2.7最高投标限价:2600000 元人民币,单笔限价见限价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分析仪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集成商。
2.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以上所提供的证书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须提供2015年至今最少10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应用业绩,其中在国内石油石化化工行业最少5套。业绩文件中设备型号与所供产品型号相同。 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影印件。 (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其中“*”为关键必须响应性条款。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8、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60万元,分项限价见限价表,除投标报价总价外,投标书需分别列出每套系统的报价,且对主要设备等进行详细分项报价。
10、本项目交货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11、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中标候选人须按物资需求单位的地理位置送货到吉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并具有办理入库验收和结算等相关事宜的能力。 2)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东部供应站。
12、检验、验收标准 详见技术方案及规格书。
13、包装运输要求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不损坏物资为原则;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包装物牢固可靠,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到货具体地址,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包装物是否回收:否。
14、付款条件 当月货到验收合格后,下月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到期后付款。【可能存在付款总额的6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15、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 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技术方案和数据表。 质保期是开车运行后1年。 投标方中标后,需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在技术协议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其提供的业绩及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不满足公告的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16、报价范围和有效期 报价为含13%增值税、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厂价。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07-02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20-07-07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CEMS系统采购二次公开招标项目, 8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07-22 13: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07-22 13: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刘维岩
电 话:0432-63983189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lwya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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