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30日、镇海炼化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商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包括产品使用温度、产品精度等内容复印件。要求材料清晰可辨,证书或报告涵盖投标产品并在有效期内。 3.提供与此次投标产品规格相符的防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从以下机构的防爆检验单位中获得,并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防爆产品: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 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接下页) 4.(接上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3.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5.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5.提供与此次投标产品规格相符的国家级资质认定实验室或认可机构出具的雷击电流(lOOkA 10/250μS)冲击测试报告清晰复印件。 6.投标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需提供厂区大门(带LOGO标志)、生产区域和收发货区域的实景彩色照片。(2)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及检验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照片。 7.投标人应提供出资比例组成或股权关系等有效文件,有这些情况将被否决: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接下页) 8.(接上页)或存在股权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2.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接下页) 9.(接上页)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同一家企业只允许一个产品品牌参与投标,并取得针对镇海基地项目的独家授权。4.投标商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进行投标。 10.投标产品在国内应有正式的商用经验: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个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对应技术附件,以证明与投标产品相符。1、材料要求清晰可辨。(接下页) 11.(接上页)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3、必须包含与标的物中防爆产品一致的使用业绩。4、参加投标时随时提供原件备查。 12.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并在投标的技术文件中对技术附件中所有条款逐条逐项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含子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含子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8月12日8:00时至2020年8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宁波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2日09:00时。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宁波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9月02日09:00时前与许培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业鹏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见技术附件。
21.投标说明:(1) 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联系人邮箱:wzxup@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2)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4)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等附件内容,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xup@sinopec.com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方式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提交EXCEL报价表标段,请严格按附件要求执行),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