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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仪器仪表及配件采购招标

A-A+日期:2020-08-31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公告

2020年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生产维修:3季度生产用料一批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304-WZ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 带量 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_39_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公告附件。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2.3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气厂(内蒙古乌审旗)指定地点,到货地点详见附件。

2.4 中标结果有效期: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3 安全环保及质量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区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2018年至今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4 2018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5 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综合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物资采购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存在违约失信行为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三采气厂“物资装备服务市场黑名单”,或被暂停、取消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物资招投标或供应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 投标人需承诺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现场使用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并承诺保证供货质量。(出具承诺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2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标书费发票(电子发票)将由招标机构定期开具并发送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电子版U盘。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即可,开标当日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5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兴盛园

联系人:权婷婷

电话:029-86978124/0477-7229086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鹏程  杨岚

电话:029-68934561

电子邮件:lipc12_cq@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08月28日

附件
   招标公告-5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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