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管道公司能耗数据上传和能源管控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N213-GC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管道公司能耗数据上传和能源管控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管道分公司)管辖单位分布在甘肃、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等 6个省(市、自治区), 其管辖多个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约有90个站点。
在我国的能源消耗中,工业与大型公建是我国能源消耗的大户,能源消耗量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70%左右,而不同类型工业企业的工艺流程,装置情况、 产品类型、能源管理水平对能源消耗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整个西南管道分公司场站分布广,管线长,能源消耗大。能耗管理目前采用人员抄送管理模式,只有总的能耗数据、对各类设备能耗数据不了解,缺乏有效的能耗管理机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能源数据存在上下衔接不一致
长期以来,站场数据、分公司数据与管道公司存在数据衔接不一致情况,导致站场数据、分公司数据与管道公司数据存在很大的差别。
(2)能源数据统计存在滞后性: 因为数据都是在一个生产周期的最后几天进行统计,然后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再来指导优化运行,由于统计的滞后性导致错过最优的优化运行时机。
(3)能源数据统计没有进行系统利用
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分析(或者分析不专业),能源数据真实的利用价值没有充分挖掘,导致能源数据仅代表了一个用能的符号。对节能的指导性不高。
能源数据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管道沿线各能源部门的月度数据采集时间存在差异;二是生产部门、财务部门的能源原始数据存在差异。
能耗数据采集及监管项目建设不仅能够满足企业当前对能源管理的需求,而且能够随企业的持续发展而拓展。利用该系统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因能源消耗数据统计、表单维护以及报表、数据处理而产生的费用;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在线分析,帮助企业进行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准确统计和详细预测,最终为企业节能降耗和自我完善提供确凿的数据基础和有力的决策支持。
综上所述,建设一套集中统一的能源管理系统可以完成对能耗数据进行在线的采集、计算、分析及处理从而实现对能耗调度与优化、主要耗能设备运行与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2 招标范围:
建立一套能源管控系统(包括西南管道分公司成都分控中心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各场站能耗数据采集及上传、场站现场施工改造),本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并能够实现以下目的:
(1)建立西南管道分公司能源消耗和管控系统;
(2)能够为企业减少综合能耗、降本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监控积累实时能耗数据,为油气输送管道工程能耗研究奠定基础;
(4)减少人员抄送衔接环节,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客观能源消耗评价体系;
(5)有助于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6) 包含本工程所涉及的物资采购,中标人所采购物资需符合中石油关于物资管理的要求。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 建设地点:
分布于甘肃、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具体以施工图以及签订的合同为准。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中标人接招标人通知10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方案设计、部署完成服务基础框架(服务器供货、安装、私有化平台部署,软件平台部署),90个工作日内上线系统平台整体能耗管理大数据平台展示界面(含三维可视化、视频监控、数据大屏,移动监管平台APP),60个工作日上线数据采集系统及现场至少5个站场的数据接入,9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现场站场的现场施工和数据接入,100天完成、完善实施项目、软件修改、提交所有文档并验收。验收不合格,在30天内重新提申请 )。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2.5 质量要求:合格。服务要求:本项目已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已完成施工图和技术规格书等文件。承包人按需进行设备采购和施工,物资采购需要符合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质相关管理标准。承包人按照《能耗数据上传和能源管控改造工程》方案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技术规格书文件进行实施,其中成都技术中心里面的“系统方案设计”需要承包人进行软件系统相关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照设计文件里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简称“有限”)的资产归属划分,分开进行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报价。其中,股份公司报价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738308.7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3156.37元,规费93816.62元,含9%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集团公司报价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648528.7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5096.15元,规费48478.58元,含9%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两部分合计最高投标限价为:7386837.43元,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报价清单应按照设计文件内容,具体到每个分公司的各个站场。
此次服务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增值税、工资、保险、交通费、住宿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之和;
投标人按主要技术要求提供系统所需软硬件设备、对相应场站进行施工改造。并对硬件进行安装调试,对软件进行集成和测试。包括设备费、设备运输装卸费、设备安装调试费、质保费、技术培训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人中标后,按照中标价与所属各个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工程结算。
2.7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0-XN213-GC205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内容相关,有开展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并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等业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化及工业应用软件、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等。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通过查询结果页面上的“发送报告”或“信息打印”等按钮将查询信息导出,载入投标文件中。
3.2.2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带有“企业资质证书号”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2.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覆盖本标的物)。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址:http://cx.cnca.cn/)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2.6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所采用的软件产品为正版,对软件的版权问题终身负责,且不限制安装、使用次数,针对软件的使用及系统维护后续不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2.7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3 投标人其它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上一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注:提供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3.2 人员要求
3.3.2.1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3.2.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具有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3.2.4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影印件(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之后,开标日之前或显示在有效期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3.2.5 业主可根据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要求变更或增设岗位和人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3.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或能源化工网络通信或电子智能化(自动化)施工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结算发票影印件。缺少结算发票的佐证资料为无效业绩。
3.3.5 信誉要求
3.3.5.1 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3.5.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及其关联的技术开发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3.5.3 投标人及其关联的技术开发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3.5.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涉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以下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下载。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9 月 8 日 08:00:00 至2020 年 9 月 14 日23:59: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 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XN213-GC205+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 标书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 罗先生 的电子邮箱(luoweiming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标书费(ZY20-XN213-GC205+潜在投标人名称)。
3)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 8 时 45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 14 万元人民币/标段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账号后附)。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影印件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 luoweiming_xn@cnpc.com.cn。
-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投标保证金(ZY20-XN213-GC205+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 8 时 45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7.2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8室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28-86014886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0年9月8日
附件 | 1.标书费开票信息表.xls | 2.2020保证金退还新表.xlsx | 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内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