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31日、按用户指定要求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管理办法》(见附件)。 4.投标商须提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3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7.投标人提供的CEMS系统主要部件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包括色谱柱、多通阀、FID检测器、预处理系统、伴热系统、气体流量计控制系统),以上部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品牌、型号。 8.投标人提供的CEMS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近3年内在国内不少于3家用户10套以上连续成功运行至今的应用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标明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及投用时间,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由投标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 9.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技术文件中各项参数、规格及条件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对技术条款进行逐条应答和说明,在报价的同时提供完善的技术方案。 10.若为非标的物制造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和维保承诺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家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或者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否决投标。 11.投标人须提供“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 CCEP环保产品认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和检测报告。 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的付款方式和进度: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 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19日8:00时至2020年10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评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评标)。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1月03日09:00时前与张女士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谢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易派客数据说明:标书中要提供易派客数据统计附表(详见附件),并按附表说明提供发票扫描件(清晰可辨认),并提供对应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 2.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报按“不诚信”供应商进行处理。 3.本标段要求投标商提供EXCEL版报价表的,允许投标商以邮件方式提供,并在邮件中提供联系人名称及电话,以便沟通;投标商需要将EXCEL文件加密(RAR格式加密,报价表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标段号+供应商名称(或简称)+投标项目),并将密码填写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中。报价表必须在开标前邮件发送至招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并确认是否收到报价表。。
21.投标说明:(1)各投标人下载完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请先认真阅读附件“CA版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业务员邮箱:wzzhangwz@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4)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如有系统问题请务必提前联系招标人员,自行重复支付标书费的,一概不予退回。 (5)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疫情防控期间仅接受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传成功方可,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保存。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8)疫情期间,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在电招平台进行。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