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质量流量计。
招标编号:标段1:1101701D0215-IN-PB-060;标段2:1091704D1000-IN-PB-077。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工程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质量流量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物资采购概况与招标数量
标段1: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1 |
质量流量计 |
11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锦西石化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现场 |
2021年03月30日前 |
装置投产运行之日起18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当质保期要求出现不一致时,以本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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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量流量计 |
22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锦西石化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现场 |
标段2: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1 |
质量流量计 |
17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锦州石化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现场 |
2021年03月30日前 |
装置投产运行之日起18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当质保期要求出现不一致时,以本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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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资人自行生产)或独家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应财务审计合格,且无与骗取合同相关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且无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及其下属公司以及招标人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严重延迟交货、服务质量差及质量事故等情况,且在招标人供应商考评登记中评级不得为D及以下。
4、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品牌近10年内销售且应用的产品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保事故发生。
5、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流量计至少应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确认;
6、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中合格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投标人状态应为“正常”,管理类型应为“总部管理”,且准入产品含“38031501质量流量计”,准入产品状态应为“正常”。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系统截图。
7、投标人需有与询价文件中相近规模装置的所有同系列、同规格质量流量计在中国大陆石油、石化行业近10年内3处相同或相似工况且成功运行至少2年的业绩(国内3处以上业绩,含3处)。且投标人应提供用户的业绩证明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业绩证明应包含项目名称、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不含框架协议,应为实际发生的供货合同。
8、标的物为国外原装或独(合)资品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增加条款: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资人自行生产)、独家授权代理商或独家授权贸易商。
-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是制造商在中国石油集团备案的一级代理商,且应具有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当同一制造商品牌出现两个及以上代理商投标时或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时,该品牌制造商、代理商均按废标处理。
- 贸易商投标,贸易商应是制造商在中国石油集团备案的一级贸易商,且应具有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包括销售、安装指导、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原厂销售同等服务),并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当同一制造商品牌出现两个及以上贸易商投标时或制造商与贸易商同时投标时,该品牌制造商、贸易商均按废标处理。
- 同一制造商品牌,只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之一参与投标,如出现两者及以上同时投标,该品牌制造商、贸易商、贸易商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00。
2、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方式:
(1)仅接受电汇,付款单位和开发票单位名称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2)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标书费-项目+物资+公司名称”;
(3)收款账号,见附件。
4、发售流程: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标书费电汇至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凭证电子版、招标项目标书费登记表、发票开具申请单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同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段1:2020年12月03日上午8:30;标段2:2020年12月03日上午8:30。
2、本次招标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
电子投标流程请咨询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4008800114(语音提示转接-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3、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须电汇至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如有变更也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标段1:2020年12月03日上午8:30;标段2:2020年12月03日上午8: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延安三路119号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会议室。
招 标 人: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中心
地 址:青岛市延安三路113号甲
联 系 人:郝岚
电 话:0532-80955249/16678691218
传 真:0532-80950090
电子邮件:haolan-hqc@cnpc.com.cn
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9日
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