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九江石化芳烃项目1套DCS/FCS系统-国内招标所需DCS/FCS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208-3815-543-B1 2.项目内容:九江石化芳烃项目1套DCS/FCS系统-国内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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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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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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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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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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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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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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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烃DC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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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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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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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DC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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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D) 正式签订合同后,应按要求及时提供中间资料及最终资料。 E) 投标商中标后需与买方签订技术协议。 F) 交货期:商务合同正式签订后4个月内。 以上第A项至第F项技术要求,投标商应以偏差表的形式进行相应的承诺,如无相应的承诺将作为否决项处理。 2.3)供应商技术要求 A) 投标商应按照要求,在报价文件中列出技术规格及说明,并严格按照技术询价书所要求的供货范围、规格要求进行报价,并列出供货清单及分项报价。 B)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的。任何情况下发现缺项与漏项,投标商都必须无偿补足。 C) 投标商最终报价技术文件中的条款,技术规格,数据等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对买方有利的原则执行。 3.11)投标商必须满足九江芳烃项目SEI设计的仪表控制询价书(134100IN-SP01-0001)中以星号备注内容。 4.10)134100IN-DS01-0001_REV A 询价书 P27 和 P28 页,石化中控室操作设备清单中,中心控制室 18 个 DCS 操作台(OTB), 6 个辅操台、屏(ATB),现场外操室 10 个操作台从 DCS 控制系统标段剔出,单独作为一个标段招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5.9) 投标商所提供的 FF H1 与DCS 控制器通讯的总线必须与传统I/O 共用同一个总线,且H1 模块应是I/O 子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提高控制回路的可靠性。 6.8) DCS/FCS系统所有控制器、I/O 模件、通讯卡件、系统电源等应达到ANSI/ISA-S71.04 G3 防腐标准规定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7) DCS/FCS控制器必须获得Achilles工业信息安全测试认证或ISASecure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DCS/FCS必须提供软件成熟度CMMI认证,具有成熟、有效的高级应用软件包,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6)卖方提供的DCS/FCS系统禁止通过已在现场总线基金会注册的网关(gateway)或扫描仪(scanner)转接FF智能设备。FF智能设备的数据必须可直接用于控制策略中,而非映像到DCS 的I/O信道或位号才可用于控制策略组态。 9.5)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FF基金会 class 61b (Integrated Host System)的FF主机系统注册证书复印件,证书中必须明确列出主机系统所支持的功能。供应商必须提供FF基金会网站的链接网址供评委查证。 10.4) 投标人必须是DCS/FCS产品制造商,且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内具有DCS/FCS设备研发实验室及整台设备生产和组装能力的基地,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设有技术服务中心,具有相应的服务网点,须在投标文件中详述服务网点设置情况、组织结构及运行维护方案。 11.3)近3年内(2017-2019),在国内外同类石油、化工行业拥有至少2套类似配置规模(FF点数在1000点及以上)DCS/FCS系统,且系统已成功运行的使用业绩。投标商应提供至少一份清晰完整的技术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并由投标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的,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方信用认证。 13.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月15日8:00时至2021年1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递交,疫情期间请注意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00时。 开标地点:网上递交,疫情期间请注意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2月04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胡为民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wsy@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请使用网上注册的邮箱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操作手册》。 7、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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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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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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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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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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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2766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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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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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y@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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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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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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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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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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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2-849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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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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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wm.jjs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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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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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