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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ICS系统采购项目ICS系统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2-20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EC拓市】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ICS系统采购项目 所需ICS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TS20210224-3815-1250-B1

2.项目内容:【EC拓市】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ICS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集散控制系统(DCS) 1.0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06月3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疆港区南航东路777号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火气仪表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数据表的要求。

6.2 点式可燃气体检测器应具备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投标时提供证书材料。

6.3 可燃气体检测器、火焰探测器、 ESD 紧急停车按钮应具备 TUV、 Exida、FM 或中国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的的 SIL2 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认证材料。

6.4 卖方应承诺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和配置,必须是最新版本且完整无缺项,在功能上是完全满足应用要求的。装配好全部的接线及各种附件,成为功能完整的系统。改造部分和集成部分费用均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负责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与漏项,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6.5 满足数据表、技术规格书中的关键技术(主要是系统性能要求、IO卡件性能指标等)、工程服务要求,参见相关数据表、技术规格书。应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6.6 卖方应是专业的ICS系统制造商,不接受系统集成商、代理商,以及基于PLC技术的系统不能作为DCS投标。

6.7 卖方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至少有1项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装置(ICS系统5万点以上)实施经验,投标时提供人员简历及相关业绩工程项目用户信息如项目名称、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等,以便业主了解情况。

6.8 卖方所供ICS系统(DCS、SIS、FAS、GDS、OTS以及 AMS)的所有设备及相关部件必须是自主品牌,有在单个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装置5万点以上成功应用业绩,业绩中需同时具备一次性改造2千点以上的ICS系统业绩或具备一次性500点以上不停车在线改造业绩,且成功运行 1年以上。系统必须采用最新批次的产品,并保证在投运后至少十年内提供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支持(系统不需要进行升级改造)。

6.9 ICS系统配置方案、一期及替代系统改造方案必须合理可行,满足业主现场实际工艺生产工况。

6.10 卖方应提供第三方机构颁发的GB/T19001、GB/T24000、ISO9001 或ISO14000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6.11 卖方提供的DCS、SIS、FAS和GDS系统产品必须是同一厂家自主最新版本的产品。

6.12 FAS、GDS、系统的控制器应分为独立的火灾探测控制器(FAS)和气体探测控制器(GDS)。

6.13 系统可靠性:卖方必须提供设备的可靠性参数和MTTR、MTBF的详细计算报告。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的可利用率(可用性)应达到 99.99%。

6.14 系统的负载率:中控系统的控制器,包括所有IO(包括硬点 IO 及串行通讯IO, 且包含卡件备用点数)及通讯处理的最大系统负载下,负载率必须小于40%,控制网络和数据总线的负载率必须小于40%。厂家提供负载率计算书。

6.15 时钟同步系统授时精度不应低于 1ms,守时精度不应低于 2μs/min,能够对DCS、SIS、FAS、GDS、AMS、VMS定期完成时钟同步。

6.16 卖方应说明 DCS 系统网络节点间的时钟同步的方法,以及与其他系统进行时钟同步的方案和对其他系统的配置要求。其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SIS、FAS、GDS、PLC等系统。

6.17 DCS 系统的冗余要求:控制模块、供电模块、网络设备、重要的监测及控制I/O 模块、通讯模块、数据总线必须按 1:1 硬件冗余配置。

6.18 SIS及FAS、GDS、系统的冗余要求:控制模块、I/O 模块、供电模块、网络设备、通讯模块、数据总线必须具备完备的冗余和容错技术。

6.19 DCS、SIS、FAS、GDS、所有I/O卡件具备故障和信号出错的鉴别和处理功能。I/O卡件种类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并且能识别现场开路、短路,和做出故障处理的能力。输入、输出卡件须为光电隔离功能,并支持热插拔。

6.20 DCS、SIS、FAS、GDS系统必须留出至少20%己经接好线的输入/输出(I/O)点作为备用,每套控制机柜在所有设备上架后必须留出至少20%的安装空间。

6.21 DCS系统响应时间为低扫描周期回路(用于显示)小于1.0s,高扫描周期回路(用于控制)小于0.25s,重要控制回路(用于停车)小于0.10s。SIS、FAS、GDS系统响应时间(从系统输入卡接收信号到输出卡送出信号的时间)不应超过200ms。

6.22 SIS和FAS、GDS系统必须符合 IEC61508、IEC61511 的要求,安全等级符合中国国家认监委认可的 SIL3 认证或莱茵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应的 SIL 3认证报告。认证范围应包括系统软硬件和网络。如:控制模块、IO 模块、通讯模块、电源模块、数据总线,以及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上安装的所有与安全系统相关的软件。

6.23 DCS、SIS、FAS、GDS系统应为互相独立的系统,具有各自专用的控制器。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及可用性,不同区域的DCS、SIS、FAS、GDS系统必须带有本地冗余控制器。

6.24 DCS 与第三方通讯(PLC 等)必须采用 MODBUS RTU 通信协议,通过系统控制器进行通信。DCS严禁与控制系统服务器直接通信。

6.25 DCS、SIS、FAS、GDS系统硬件防腐应达到ANSI/ISA-S71.04 G3 G3标准,包括控制器、I/O卡等模块。必须提供标准说明资料作为支持文件,不接受非标准产品。

6.26 对SIS和FAS、GDS I/O卡点数配置限制,模拟输入不大于16点,数字输入不大于32点,数字输出不大于32点。

6.27 SIS、FAS、GDS系统检测同一过程变量的多台变送器输入信号应分别接到不同的输入卡件。

6.28 SIS及FAS、GDS系统的继电器为SIL2认证的继电器。

6.29 所有系统的通讯卡件通道实际使用数量不应超过4个通道。

6.30 以下第三方附件应符合所列出参考品牌同等质量要求。 机柜及其附件:RITTAL、SIP、HFFMAN 。 24V DC电源:菲尼克斯、魏德米勒、DCS制造商品牌; 系统电源:与系统制造商认证品牌一致; 安全栅、浪涌保护器、HART多路转换器:P+F、MTL;

6.31 以下第三方附件应符合所列出参考品牌同等质量要求。 继电器:魏德米勒、松下、欧姆龙; 断路器、空气开关:ABB、西门子、施耐德; 端子:菲尼克斯、魏德米勒; 交换机:赫斯曼、华为、DCS制造商品牌; 按钮、开关、指示灯:和泉、欧姆龙; 操作站、工程师站、PC客户端:惠普、戴尔;

6.32 机柜尺寸:800x800x2100(含100mm底座) 机柜材质:不锈钢 门板、型材处理要求:纳米陶瓷+阴极电泳+静电喷粉 门板、型材厚度:1.5mm 侧板厚度:1.2mm 机柜颜色:RAL7035 认证:CE、TUV、SGS 其它:顶部风扇排风,门板下部进风并安装过滤棉; 机柜底部配置封堵底板;

6.33 可燃气(点式、开路式)及火焰探测器品牌:可选用Honeywell、MSA、Drager和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同等档次品牌。 手动报警按钮:可选用MEDC,E2S,APOLLO和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同等档次品牌。 低温探测器:可选用Yokogawa,Emerson,ABB和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同等档次品牌。

6.34 若投标人未选用推荐短名单品牌产品的,需要提供其产品质量不低于上述推荐短名单品牌产品档次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公开发行的技术说明书、类似项目使用业绩、业主证明文件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予以认同的,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对产品品牌的推荐,不在任何方面减轻、免除供应商在本招标项目项下实施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6.35 火气仪表授权:如果投标人所投的火气仪表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该货物制造商的同意以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6.36 可燃气(点式)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提供2个液化天然气或海洋平台业绩,且上述业绩中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数量总和不少于60台。投标人所投的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提供1个液化天然气或海洋平台业绩,且探测器数量不少于8台。

6.37 供货业绩中产品品牌、型号应与本次投标产品一致。 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支持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交货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原件备查)。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6.38 火焰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火灾声光报警器等火气探测设备应具备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即 CCCF 认证证书,CCCF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点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具有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认证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2月19日08时至2021年02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网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招标中心。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10: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2日10:00时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3月12日10:00时前与闻姝雅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婧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技术星号项:中控厂商需依托中控系统搭建智能工厂平台,并做好远期预留。DCS 应具有开放性网络结构、支持 OPC 开放标准和现场总线技术标准,支持 HART 通信,操作和工程技术环境标准化、综合过程自动化与工厂自动化、高可靠冗余的DCS。系统的构成包括过程控制站、操作站、工程师站、通信系统、辅助操作台及网络结构、工艺工程师管理站以及用于AMS、ODS、AAS、 OTS系统等接口的服务器,及用于 DCS 集成的所有现场总线设备。供货商提供的系统结构必须满足本工程各生产装置及生产单元独立开停车的要求,提供系统结构图,并作详细说明。。

21.其他重要要求:本标段中标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中“34.1 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条款规定的六折进行收取。。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闻姝雅

电话:022-58068993

电子邮箱:wzwensy@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周婧

电话:022-25608126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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