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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川庆钻探液面监测仪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2-2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液面监测仪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川庆西钻物采招字2020-045(2)号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物资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拟招标物资为液面监控仪。本次招标物资计划依据川庆安发(2020)21号文制定。预计采购数量10套,预计采购金额153.7万元(含货款及13%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运输费、辅料费、保险费、包装费、技术培训费等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计划金额能反应目前市场价格情况,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2.招标项目名称:液面监测仪采购(二次)。

3.招标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工业路川西钻探公司钻具井控公司。

6.交货时间:接用户采购订单后40个日历日内。

7.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8.价格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9.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或生产商投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类别。

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人须对以上事项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

4.1未处于四川省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4.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5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6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纳入交易黑名单,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服务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终止合同的情况。近三年内,在川庆公司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7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投标人若为中国石油集团入网供应商的,其供应商状态和准入产品状态必须均为“正常”,且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其所属单位年度业绩评价考核为不合格或冻结资格的。(提供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状态查询截图)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2015或GB/T19001-2016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标的物。(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网络查询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1年 2 月 26 日至2021年 3 月 4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川庆西钻物采招字2020-045(2)号标书费”。缴费后将以下资料盖鲜章的扫描件PDF版: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详见附表),命名为“XXX项目XXX公司投标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ceitgseven@126.com。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原件于2021 年 2月 26 日至 2021年 3月 4 日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资料原件邮寄至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万科钻石广场B座3104室  安老师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将《投标确认函(详见附表)发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ceitgseven@126.com。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陈老师 安老师

联系电话:

028-64201179、17761294971

电子邮箱:

ceitgseven@126.com

开户行:

民生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帐号:

160597693

缴费账户: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分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万科钻石广场B座31楼3104会议室。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与投标人行政公章名字一致)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 1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川庆西钻物采招字2020-045(2)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邮箱ceitgseven@126.com)。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缴费账户: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 户 行:

上海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账    号:

03004257412

注:若第一次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参加第二次招标可不再递交。第一次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10号万科钻石广场B座31楼3104会议室。

八、 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招标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泰安街1号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

邮编:

610051

邮编:

100013

联系人:

郭女士

联系人:

陈老师  安老师

联系电话:

028-86012685

联系电话:

028-64201179

电子邮箱:

guoxiaojing_sc@cnpc.com.cn

电子邮箱:

ceitgseven@126.com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2021年 2月 25 日

附件 液面监测仪采购(二次)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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