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超声流量计集中采购(五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超声流量计集中采购(五次)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输气管理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超声流量计集中采购(五次)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一个标段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参数 |
技术标准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套) |
备注 |
1 |
超声流量计 |
超声流量计 PN4.0MPa DN150 设计温度 20℃ 测量准确度 0.5级 |
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超声流量计技术规格书(所有)》 |
台 |
1 |
23.40 |
|
2 |
超声流量计 |
超声流量计 PN4.0MPa DN200 设计温度 20℃ 测量准确度 0.5级 |
台 |
1 |
27.28 |
||
3 |
超声流量计 |
超声流量计 PN4.0MPa DN250 设计温度 20℃ 测量准确度 0.5级 |
台 |
1 |
29.70 |
||
4 |
超声流量计 |
超声流量计 PN4.0MPa DN300 设计温度 20℃ 测量准确度 0.5 |
台 |
1 |
34.20 |
||
5 |
超声流量计 |
超声流量计 PN4.0MPa DN350 设计温度 20℃ 测量准确度 0.5 |
台 |
1 |
36.28 |
||
6 |
超声流量计 |
超声流量计 PN4.0MPa DN400 设计温度 20℃ 测量准确度 0.5级 |
台 |
1 |
40.50 |
注:预估需求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
2.3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检定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2.2 招标范围及数量”,任一单项价格超过所对应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2.6 交货时间:投标人承诺收到订货通知后90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7 付款条件:
1)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批次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发出或使用单位领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价款总额所涉及的发票和相应交货验收等资料办理结算。甲乙双方约定一个结算账期为 6 个月。账期后第一个月的15号前为办理上一账期的结算时间,每年12月15号为办理已发生账期的最终结算时间。由乙方汇总一个结算账期内符合上述条款约定的结算资料向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办妥的结算可在下一个账期的结算时间内办理。乙方办完结算手续后的 3 个月内,甲方分批次或一次性付清该笔货款。
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额度不超过该笔货款70%的商业汇票。
2.8 技术要求: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超声流量计技术规格书(所有)》
2.9 质量保证期: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与被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品牌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货物时均将被否决投标;
*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逐条明确响应《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超声流量计技术规格书(所有)》中“※”条款,并给出详细技术数据及支撑资料(包括不限于公开发行的宣传册、第三方检定报告、实物图片等),不能以满足、优于等模糊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投标人须提供超声流量计(所有本次招标范围内DN300及以下每种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等级证书资料。其防爆等级应不低于Ex dⅡBT4(进口产品原则具备同效技术等级),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8、投标人应提供超声流量计制造商设计制造的相似工况下的同类产品应用良好的(从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5台公称压力等级不小于PN40、公称直径不小于DN300(且其中至少3台为DN400)的气体超声流量计贸易计量应用的业绩(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产品生产单位名称与被授权制造商名称一致的业绩为有效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对应发票、用户使用证明(证明流量计应用于贸易计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流检定合格报告等材料,合同或发票中无法体现相似工况的,可补充提供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等佐证资料;
*9、投标人须承诺每台流量计在安装使用前应由国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天然气实流检定(或校准)并提供准确度等级为0.5级合格报告;每台流量计配套的流量计算机在安装使用前应由国内的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或校准)并提供合格报告;
*10、投标人须承诺并在分项报价表明:每台流量计配备一台相同尺寸规格的短接;每台流量计配一台流量计算机(免费提供在线诊断软件及操作软件);
*1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所采用设备2年运行的备品备件建议清单和报价,提供能够保证备品备件供应的时间、供应方法和渠道,并承诺备品备件按正常市场价格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承诺函”、“质量保证承诺函”以及“常设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提供承诺;
*1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包括其制造商)须为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超声流量计(38031001)准入资格的一级供应商,需提供中国石油物采系统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资料;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12月6日17:00 至2021年12月13日23: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129-WZ434-标书费”。
-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前2项工作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29-WZ434-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ZY21-XN129-WZ434-投标保证金”。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ZY21-XN129-WZ434-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付款凭证”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3室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28-68233728
邮 箱:czcyt@cnpc.com.cn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 标书费开票信息表新模板.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