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石化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VOC在线分析系统-1套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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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石化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VOC在线分析系统-1套(WZ20220727-3809-9349-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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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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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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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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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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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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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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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VOCs)\0-100mg/Nm3 2% 隔爆型 分析小屋+取样系统+预处理+正压防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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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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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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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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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满足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的资料交付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文件资料,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3.1.7 VOCs在线分析系统制造商应书面承诺与集成商共同完成预处理系统的集成设计,并对预处理系统的运行可靠负同等责任。 3.1.8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防爆空调、防爆开关、防爆附件等,必须提供防爆证书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9 投标方投标文件与招标技术文件的工作范围、技术规定、技术要求以及仪表规格书和仪表数据表等内容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投标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3.1.10 本项目VOCs在线分析仪应为双流路并行分析,分为非甲烷总烃检测单元和苯系物检测单元;两个流路检测单元从进入VOCs在线分析仪开始完全独立,要求非甲烷总烃检测周期≤180s。 3.1.11 VOCs在线分析仪要求整机防爆,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p ⅡB H2 T3 Gb,不接受非防爆仪表外加正压通风防爆柜形式。卖方必须提供由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或CQST或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证书许可产品范围应覆盖投标产品。分析仪的设计应允许正常维护时不打开防爆外壳,通过自身的操作面板进行操作和维护。 3.1.12 "投标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书:包括ISO-14001-2015认证证书、GB/T19001-2016/ISO-9001-2015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18001证书。集成商应提供ISO-14001-2015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ISO-9001-2015认证证书。" 3.1.13 投标方提供的VOCs在线分析系统及成套系统必须整体供货。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其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3.1.14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产品产地。如投标方投标产品为进口品牌,卖方必须承诺在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产品原产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分析仪原理为GC FID。 3.1.15 投标产品应有在国内外大型石油化工行业新建项目中相同或类似工况下连续运行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以上的至少3个成功应用业绩;本次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应用业绩的产品型号一致。VOCs在线分析系统的集成商应有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2个该分析仪集成业绩,运行周期不低于2年。以上均应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及技术协议(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包括所用业绩的分析仪类型、分析仪规格型号、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等或同等有效证明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所供业绩现场联系人及电话,招标方不排除开标现场电话核实业绩真实情况。一经发现业绩虚假,即时废标。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9日 9:00时至2022年7月14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1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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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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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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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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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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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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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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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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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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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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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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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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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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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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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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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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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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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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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6-537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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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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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48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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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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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xy8800.aqs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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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zzhaoyic@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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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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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