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乙烯精制填料
招标编号:DBGC-WZ-JLGS-LH-2020-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乙烯精制填料采购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乙 烯精制填料。
2.2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设计能力40万吨/年,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操作弹性60%-110%,装置的工艺技术为Lyondellbasell的HOSTALEN ACP工艺。
2.3 招标范围:乙烯精制填料:包括乙烯除氧/炔精制塔(13-T-7101A/B)、乙烯除一氧化碳/氢精制塔(13-T-7102A/B)、乙烯除二氧化碳/水精制塔(13-T-7103A/B)使用的吸附剂、催化剂等。(具体要求详见乙烯精制吸附剂询价文件)
2.4 使用功能: 详见询价文件。
2.5 技术要求: 1、乙烯除氧气/炔精制床(13-T-7101A/B )性能保证
1)入口条件:入口物料氧含量≤2ppm,乙炔+甲基-乙炔含量≤5ppm出口条件满足:氧含量:<1ppm(Vol.),乙炔+甲基-乙炔<3ppm(Vol.)
2) 床层压降:保证值<0.02MPaG ,期望值<0.015MPaG
3) 再生周期:保证值≥12 个月,期望值 24 个月;再生时间:≤7 天
4) 催化剂使用寿命:保证值>5 年,期望值7 年
2、乙烯除一氧化碳/氢精制床(13-T-7102A/B )性能保证
1)入口条件:入口物料一氧化碳含量≤1ppm,氢气浓度:需经 T-7101A/B 催化剂供应商确认。
出口条件满足:一氧化碳含量:<0.1ppm(Vol.),氢气含量<5ppm(Vol.)
2) 床层压降:保证值<0.02MPaG,期望值<0.015MPaG
3) 再生周期:保证值≥12 个月,期望值 24 个月;再生时间:≤7 天
4) 催化剂使用寿命:保证值>5 年,期望值 7 年
3、乙烯除二氧化碳/水精制床(13-T-7103A/B )性能保证
1) 入口条件:入口物料二氧化碳含量:≤5ppm,水含量:≤5ppm
出口条件满足:二氧化碳含量:<1ppm(Vol.),水含量<2ppm(Vol.)
2) 床层压降:保证值<0.05MPaG,期望值<0.02MPaG
3) 再生周期:保证值≥2 个月,期望值 3 个月;再生时间:≤48 小时
4) 催化剂使用寿命:保证值>5 年,期望值 7 年
以上保证值属于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保证值指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6 质量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2.7 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现场。
2.8 交货期: 2020年9月30日前。
2.9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并经确认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a 卖方提交的满足合同要求的乙烯精制吸附剂生产进度计划(如不提交,买方将暂缓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与到货款一同支付);b 履约保函。
(2)自全部乙烯精制填料到达现场经现场开箱检验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的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到货款:a 付款申请单;b 证明设备开箱验收合格的开箱检验记录;c 合同价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d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随机资料副本7份、电子版(U盘)文件5份(以最终业主发布的供应商提交文件管理细则为准)。(3)装置性能考核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调试款:a 付款申请单;b 买方签发的单机调试合格证明文件;c 终版随机资料正本1份、电子版(U盘)文件4份(以最终业主发布的供应商提交文件管理细则为准)。
(4)合同价款10%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扣除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的质量保证金余额:a 付款申请单。
2.10 质保期:装置投入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11 标段划分: 1个
2.12 服务要求:在塔器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式投料和装置保运中为业主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和
服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
2.13 最高投标限价:1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3.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投标人须提供所供产品石油化工行业30万吨/年以上聚乙烯装置乙烯精制系统的成功运行业绩,且乙烯精制系统必须包含除氧气/炔精制床(注:乙烯除氧/炔需要一种催化剂同时具备脱氧、除炔的功能)、除一氧化碳/氢精制床、除二氧化碳/水精制床,并提供证明文件。(以上业绩不限于同一装置,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提供的的业绩应为其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业绩)
3.1.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0年6月9日16时00分00秒至截止时间2020 年6月14日16时00分01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20万元/标段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 电汇
5.3.1.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东端吉化经贸大厦2202
邮 编:132002
联 系 人: 刘玉东
电 话:0432-63916236
电子邮件:liuyudong-hqc@cnpc.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110167
联 系 人: 林 瀚
电 话:18641399849
电子邮件:linhan-hqc@cnpc.com.cn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如下(或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069351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