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2月28日、宁波市镇海区镇海炼化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⒍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⒎ 本批物资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⒏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中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4.⒐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⒑ 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商务合同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1年2月28日货到现场)、付款方式、质保期(相应条款详见《设备采购合同》,质保期要求以商务合同条款为准),提出偏差否决投标。 6.⒒ 业绩要求: 卖方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与本文件招标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相适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至少为A2 级),且须在30万吨/年及以上环管或多区工艺聚丙烯装置上至少有2家用户且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运行业绩可以合同上的交货期为准推算(即合同交货期至少要在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年)或提供用户出具的运行1年及以上的证明。 7.⒓ 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及相关附件要求投标,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偏差必须在偏差表提出,招标人不接受任何负偏差。 8.⒔ 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须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9月1日16:00时至2020年9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线上远程开标(宁波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3日09:00时。
开标地点:线上远程开标(宁波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9月23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茹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⒈ 否决条款在标书中务必要逐一响应,否决条款任何一条没有明确响应,被废标; ⒉ 投标人注意:招标的物资清单,投标人不要参考招标文件正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3条,招标物资名称、数量,此部分的描述有是不准确的。此次招标的设备以招标技术文件和招标设备清单中描述的物资信息为准。 ⒊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预付款10%,进度款20%,到货验收合格支付,50%,考核款10%,质保金10%,详见商务合同付款方式; ⒋ 质保期:设备的质保期为自装置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详见商务合同; ⒌ 交货期:2021年2月28日,到项目施工现场; ⒍ 对招标技术文件如有偏差,投标人须要在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招标人不接受“负”偏差,如投标人提出“负”偏差,否决投标; ⒎ 投标人注意:未进行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承诺投标人如果中标,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对认证情况做出说明。。
21.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邮箱wzwanglin@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