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厂年度用乙二醇锑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ZY20-SY27-WZ056C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产品范围:辽阳石化聚酯厂聚合装置年度用乙二醇锑,用于缩聚反应催化,以溶液方式加入到浆料罐里,最大单耗0.378Kg/t聚酯,采购数量27吨。1个标包;
1.2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储运厂化工库房;
1.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0年11月20日开始,根据排产计划,分批送货;
1.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规格书。
1.5资质要求:
1.5.1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
1.5.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5.3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1.5.4投标人失信分值低于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1.5.5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1.5.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在同类聚酯生产装置成功应用的乙二醇锑的供货业绩,且数量不低于3个。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1.5.7 其他要求
1.5.7.1 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1.5.7.2 投标人须按如下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销售数量 |
销售时间 |
用户单位名称 |
用户 联系人 |
用户 联系电话 |
乙二醇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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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户单位名称填写“***公司***车间或装置”;用户联系人填写车间或装置生产技术负责人姓名;用户联系电话填写用户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
1.5.7.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辽阳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2.招标文件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10月23日9时至2020 年10月28日9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
②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7-WZ056C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syjqs@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发票开具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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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发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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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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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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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电话(开票单位财务或公司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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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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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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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物资公司业务经办人姓名和招标编号 |
(此处填写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负责此招标业务员的名字和本项目招标编号) |
电汇来款金额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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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授权集中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3.递交投标文件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3.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自购买招标文件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1.2 现场集中递交:
①现场集中递交时间:2020 年11月12 日上午8: 30至9:00(北京时间);
②现场集中递交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万柒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7-WZ056C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4.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 年 11 月12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其它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路134号 邮编:111003
联系人:刘冰
电话:0419-5153535 传真:
电子邮件:lbfr@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季青山
电 话:024-82656613 传 真:
电子邮件:syjqs@cnpc.com.cn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监督电话:0419-5357065, 0419-5357018。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用于购买标书的附件(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