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化学试剂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的物:吉林石化公司全区化学试剂采购,适用于适用于全区二级单位科研或分析化验室检验用试剂。
2.2招标范围:共498笔,各分项见招标公告附件(附件4:2021年吉林石化公司全区化学试剂框架采购明细)。
2.3技术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附件2: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6质保期:见招标公告附件(附件2:技术规格书)。
2.7最高投标限价:285万元(总价),单价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附件(附件4:2021年吉林石化公司全区化学试剂框架采购明细)。采购明细中任一分项单价报价超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总价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经销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1)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涵盖所招标的易制毒化学品);(2)安监部门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二、三类(应涵盖所招标的易制毒化学品); 3.4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今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应用业绩至少1份,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同时提供化学试剂供货合同复印件和供货发票复印件,其中业绩合同的采购总笔数要达到50笔以上(至少涵盖一笔易制毒品种),提供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上的总笔数和数量可以小于供货合同上采购总笔数及数量(合同和发票上的价格可以涂盖,但其他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未能提供有效业绩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还须按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包括产品名称(化学试剂)、数量、销售时间、用户单位名称(填写“***公司***采购单位)、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要求办公电话),投标人且要准备好上述业绩证明的原件备查。 3.6其他要求: (1)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2)运输:按照危化品属性,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3)化学试剂要求为零库存,为了保证随时供货,投标人需在吉林市有营业网点或临时中转库(协议或合同)。 (4)送货方式:具体送货时间不定,送货方式为零星、小批量;送货地点:根据实际需求分别送至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5)本次招标拟签订2021年1月-2021年12月三集中框架协议,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数量只作为参考,实际数量按买方工厂实际领用量结算,签订价值合同。 (6)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被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网站)正式发布过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11-24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20-11-29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21吉林石化公司全区化学试剂, 8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12-16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5.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0-12-16 08: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李春男
电 话: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lich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附件 | 招标公告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