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磷酸三异丁酯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 CPOE-2020-BX-WZ04批准,招标人为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1.物资名称:磷酸三异丁酯。
2.供货范围
本项目以框架协议签订合同,采购预估量为300吨。
3.主要技术要求
指标 |
要求 |
外观 |
无色透明液体 |
消泡率 |
≥90% |
有效含量 |
≥99% |
4.最高限价
无。
5.合同其他商务要求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在合同期内原材料市场价格或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且幅度超过±5%时,双方可以提出对物资价格重新进行调整的要求,最终调整价格均通过价格谈判确定,不需要重新招标。
(2)包装物、标识、运输要求:全新包装,无撒漏或破损,包装物按照国家规定有完整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重、保质期等,包装物不回收 ,产品需公路运输;如材料为危化品,包装标识还需有完整的安全标签。
(3)安全环保要求:投标人所供标的物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组织生产及销售,标的物的包装须标识正确,密封完好,严禁泄漏。运输时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质量保证期限: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供货要求:甲方订单下达后,保证产品库存充足,能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供货。
(7)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滨海新区塘沽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仓库,交付时间根据买方要求交货。
(8)付款方式及周期:货物验收合格并获得卖方13%增值税发票挂账后,90天以内商业承兑方式支付货款 。此项只接受以下四种偏离方式:接受货物验收合格并获得卖方13%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支付货款,①承诺接受90天内电汇并且接受商业承兑的付款方式;②承诺接受90天内电汇的付款方式;③承诺接受60天内电汇的付款方式;④承诺接受45天内电汇的付款方式。其他方式的偏离不接受,否则按否决处理。
(9)按照合同约定,将货款金额的 5% 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合同其他商务要求(8)-(9)”两项允许偏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资质条件
① 投标人具有工商局核准办法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同类或类似所投标产品的至少一份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7.履约能力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况,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 目前存在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情况。
②存在对企业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情况。
投标人须针对上述情况出具履约承诺书,格式自拟。
8.其他要求
① 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②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③ 投标人不具备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准入资格的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中标准入后签订合同。
④ 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罗骥辉 邮箱:1602920269@qq.com
手机:13821768728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 公告.docx |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