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0-SY23-WZ055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大连石化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1项目背景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度液氨。
招标种类及规模:数量:预估1400吨,具体数量按照机动设备处和生产技术处化工原材料月计划执行,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1.2实施或交货地点:买方大连储罐。
1.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1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买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
1.4技术要求:
*1.4.1产品符合GB/T 536-2017或QJ/DSH 2018-2019中优等品液氨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附件1)。
*1.4.2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具备有为招标方厂内转运液氨的车辆,免费承担买方厂区内的转运服务。在使用过程中,现场发生任何非人为的技术问题,技术服务人员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无偿的技术服务(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4.3投标人须做出承诺:产品质量检验及生产运行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4.4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次序组织试用,凡首次在招标方使用或提供新产品的供应商,需与招标方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产品经试用合格后方可签订买卖合同(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货款)。产品试用仅限前三家供应商,前三家供应商试用全部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
1.5资质要求:
*1.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
*1.5.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贸易商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氨或液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负责运输企业的运输人员、车辆等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①运输企业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第2类第3项:“有毒气体”);
②液氨运输车辆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带“危化品运输”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范围包含第2类第3项) 、罐体检验合格证;
③液氨运输驾驶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液氨运输押运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
*1.5.4正常供货时,接到买方通知后次日内到货。紧急用料时,需满足10小时内到货。
1.6报价方式:到货单价(含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
1.7包装形式:①大部分专用罐槽车运输,车辆大小适中满足现场安全运输、装卸要求(大型车辆运载量以25吨为宜;小型车辆运载量以5吨、10吨为宜);②少量定量罐定量包装,定量罐净重一般为20Kg/罐~200 Kg/罐。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12月4日9:00至2020 年12月9日16:00(北京时间):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
②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 1包)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3-WZ055 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账号:3301009129249066504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syyh@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授权集中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3.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12月 24日9:0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1.2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因冠状病毒疫情原因,投标人不到现场递交U盘文件)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20年12月 24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大连石化公司专用评标室203。
③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条),并单独提交《退还保证金信息表》,以此换取标书费发票,此表还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以便退还保证金,表中有关信息不全或错误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3-WZ05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0 年12月 24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邮 编:116031
联 系 人:张韶华
电 话:0411-86773383
电子邮件:zhangshaohua@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联 系 人:伊宏、李梦文、张铭钊
电 话:0411-86774345(报名)、0411-86774056(文件)、0411-86774473
电子邮箱:syyh@cnpc.com.cn、syzmz@cnpc.com.cn、syzb05@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用于购买标书的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