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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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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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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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采购量:技术级低黏羧甲基纤维素150吨。以上各类物资的采购量为计划量,结算时以招标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签认的采购量据实结算。 3、包装要求:见产品技术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1. 交货地点:买方轮南库房。2.交货周期:根据招标人需求交货,自需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 6、项目进展情况:良好。 7、标的物:技术级低黏羧甲基纤维素。 8、招标控制价:
9、商务计价方式:送达招标人供应单位指定库房的交货单价(其包含:出厂价、货物运至招标人供应单位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车费、包装物回收费、利润和伴随货物交运等一切费用,含13%增值税)。 10、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5月31日。 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1.1执行GB/T 5005-2010技术要求 11.2技术级低黏羧甲基纤维素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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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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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无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经营管理犯罪记录的截图(1.时间计算方法:如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三年内”为2017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0日;2.截图内容:①.企业全称+刑事案件,详见例图A;②.企业全称+刑事案件+法人姓名(如法人在三年内存在变更行为,应提供逐个法人查询截图,详见附件1;)。 2、截止投标之日,投标人未处于被相关业主单位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考核不合格、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 3、若所投标的物为国产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所投标包的产品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若所投标的物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可以不是制造商,所投标包的产品不需要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需要提供授权代理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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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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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12-05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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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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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2-25 1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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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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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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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