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背景概况
1.1 资金来源: 2021年辅材计划(热电公司)
1.2 投资审批: /
1.3 种类及规模: 石灰石粉(碳酸钙含量≥90%,325目过筛率≥90%)10000吨。
1.4 使用功能: 热电公司烟气脱硫
1.5 技术性能指标::⑴、碳酸钙含量≥90%;⑵、粒度325目过筛率≥90%;⑶、氧化镁≤2.5%;⑷、二氧化硅≤3.5%;⑸、活性≤30分钟。
1.6 交货地点: 锦西石化分公司热电公司
1.7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协助解决石灰石粉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1.8 项目进展情况:热电公司烟气脱硫装置正常运转。
2. 项目承办人: 李金山 ;联系方式: 0429-2179223 。
高明雷 ;联系方式: 0429-2178603 。
二、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为:石灰石粉(碳酸钙含量≥90%,325目过筛率≥90%)10000吨(年度框架协议)。
2. 标段(标包)划分: / 。
三、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采取自行招标招标的形式。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五、招标工作计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日,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
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时;评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时至2020年12月28日10时。
3.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主要技术要求:⑴、碳酸钙含量≥90%;⑵、粒度325目过筛率≥90%;⑶、氧化镁≤2.5%;⑷、二氧化硅≤3.5%;⑸、活性≤30分钟。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在国内有生产场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石灰石粉生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招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八、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代表( 1 人)、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招标评审专家( 5 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 3 人,抽取电力专业3人,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抽取经济专业2人。
九、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1.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3. 授标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推荐中标人。
十、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 收取投标保证金 4万 元人民币。
2. 必须响应条款:
2.1 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人民币。
2.2 付款条件:按月结算,当月货款,次月月末最后一日前付清,现金汇款。
2.3 技术性能指标:
2.3.1、产品质量未达标的,降价结算:①、碳酸钙含量不合格(以葫芦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数值为准),质量百分比每降低1%(不足按1%计)当批次货物价格降低20元/吨;②、其它指标不合格,质量百分比每降低1%(不足按1%计)当批次货物价格降低10元/吨。扣除费用在合同执行末期一并扣除。
2.3.2、同一合同期内累计发生8项次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4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4小时之内必须送到。
十一、锦西石化分公司收款账户
收款帐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 号:0715 0223 0922 1000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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