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哈尔滨石化公司2021年度催化装置烟气脱硫用絮凝剂框架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1年度催化装置烟气脱硫用絮凝剂框架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哈尔滨石化公司生产技术处下达的2021年度催化装置烟气脱硫用絮凝剂框架采购计划
2.3 招标范围及数量:催化烟气脱硫单元絮凝剂 暂估数量:47吨
2.4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2.5 技术标准: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2.6 使用功能: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2.7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2.8 付款条件:使用的前两个月为调整考核期,需要进行使用性能评价,评价合格后凭评价报告、发票、合同付100%货款,使用评价合格后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付100%货款(每次付款,单笔付款超20万元支付50%的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中标单位需提供书面证明)。
2.9 质量要求:提供2020年度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单,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10 交货期:2021年12月31日前按买方需求交付标的物。
2.11 服务要求:(1)包装:25kg塑料桶密封包装,包装桶为全新的。(2)承诺根据甲方生产需求到达现场服务,明确应急和售后服务响应时间。(3)卖方负责采取专业运输方式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卖方负责。(4)供货周期:中标人首次接到送货通知后在7个日历日内送达,其他按买方要求分批供货(每个批次均按买方通知7个日历日内交货,并提供每生产批次第三方检验报告),合同履约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此项招标物资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所投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范围内;生产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3) 投标人应出具2020年度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单(4)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石油产品质量认证证书;(5)在石油、石化、化工行业内具有近三年(2017年11月-2020年11月)相同产品的供货业绩2家,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发票复印件;使用(评价或标定)总结报告并盖甲方章);(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期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自助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报名投标,缴纳费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通过IE9或谷歌浏览器登陆。没有购买U-key的按飘窗要求购买U-key,以便在上传投标文件及开标时使用,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回复“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投标人按标段购买,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不退。确保报名成功之后,通过企业户汇款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标注“**标标书款”(简写即可)。如需开具标书款发票,请在投标当月将汇款电子凭证和开具发票相关资料(电子表格或电子文档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后,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款后,在网上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4本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并灌章。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大楼5楼)或昆仑银行办理。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回复“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投保文件为准。
5.2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12月24日8:3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系统各项目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8:30,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以电汇形式在开标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汇款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4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线上系统
招标人:
地 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邮编:150056
联 系 人:潘琦
电 话:0451-87037275/ 传真:0451- 82423657
电子邮件: panqhpc@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直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账 号:3500070609003100814
异议受理:陈龙
电 话:0451-55606049/13946002228
电子邮件: chenlonghpc@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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