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产品范围:2021年度辽阳石化热电厂盐酸需用量11000吨(暂定),具体用量以辽阳石化月生产计划为准。
1.2 使用功能: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化学车间除盐水处理装置,用于阳离子交换器中阳离子交换树脂的再生;
1.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动力厂指定地点;
1.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辽阳石化生产需要随时供货。
1.5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标准GB 320-2006的合格品指标,同时硫酸盐(以so42-计)的质量分数<5%(供方提供的质量报告单要包含此项指标);
1.6资质要求:
1.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1.6.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因辽阳石化公司不具备定量检测氟、苯对公司储罐、装置、人员造成损害的检测条件,所以本次招标范围为除氟化工(氟化工企业所生产盐酸,经辽阳石化公司生产监测部定性检测含有氟)、制药行业以外的其它生产盐酸的制造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6.3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1.6.4须是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的在网用户(提供网站截图)。
1.6.5投标人须按主要技术要求提供2020年盐酸的出厂质量检验单一份及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1.6.6投标人年产能需达到2万吨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1.6.7业绩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销售业绩,同一种投标产品在一家企业多次使用视为1个有效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年出厂不少于10000吨的盐酸易制毒购买备案证明(需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
1.6.8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辽阳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1.6.9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1.6.10投标人失信分值小于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辽阳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2.招标文件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12月10日9:00至2020 年12月15日9:00: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
②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7-WZ076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syjqs@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授权集中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3.递交投标文件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3.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自购买招标文件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1.2 现场集中递交:
①现场集中递交时间:2020 年12月30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
②现场集中递交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7-WZ076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4.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12月30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其它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宏伟路134号 邮编:111003
联系人:孔旭东
电话:0419-5152691 传真:
电子邮件: kongxd@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季青山
电 话:024-82656613 传 真:
电子邮件:syjqs@cnpc.com.cn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监督电话:0419-5357065, 0419-5357018。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 | 用于购买标书的附件(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