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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液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0-12-30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吉林石化公司液氨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SH-2020-WZ-0211-R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液氨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丙烯腈厂液氨,用于丙烯腈装置的原料。

2.2招标范围:8000吨(暂估数量)。

2.3技术要求:

原料名称

项目

技术指标

试验方法

液体无水氨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GB/T 536-2017

氨质量分数,%≥

99.8

GB/T 8570.2-2010

残留物质量分数,%≤

0.20

GB/T 8570.3-2010

 

2.4交货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中标后,按采购部门通知要求发货,按期组织到厂。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分公司丙烯腈厂。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丙烯腈厂

2.6运输方式、交付要求:

(1)运输方式:按吉林石化要求进度发货,丙烯腈厂液氨物资须采取公路运输方式。

(2)入厂计量:以吉林石化公司公司计量结果为准结算。

(3)单据交付:货物到厂时,供应商须提交质量检验报告;发货计量单据;送货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4)质量控制:质量未达吉林石化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7评标方法及最高投标限价:

(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报价单必须详细列出投标单价(一票到厂单价)、投标总金额。

最多确定4家中标候选人,按单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标候选人,并签订2021年1-12月份采购框架协议(分别签订采购数量为2000吨),总价为含增值税、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总采购金额。

(2)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的设定:依据开标前中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的实际外销价格,在开标前2日内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并在开标时间2日前以澄清方式公布。如报名供应商对发布的投标上限单价无法进行投标,可以在开标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中心放弃投标。

2.8结算、付款及价格调整机制

(1)月度结算量:根据吉林石化公司月份到货的实际卸车进度,通知供应商当月可结算数量。

(2)结算价格:按当月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

(3)付款:当月发货,卸货月份结算,下月付款。

(4)结算价格调整机制:实际采购时,中标人的实际到厂报价在本次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50元/吨之内,按本次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结算,若超出此范围则根据市场及资源实际变化情况,双方协商调整价格。实际供货时,在第一中标人无法满足买方全部需求量时,依次由第二、第三、第四中标人供货,至我公司全部需求得到满足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供货质量必须达到吉林石化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承诺且具备相应汽车装车设施。

3.5 从通知发货到实际到货,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书面承诺具备2天内到货的能力和条件。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被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网站)正式发布过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4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0-12-29 18:00:00至截止时间 2021-01-04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01-22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1-01-22 0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960;0432-63983850;0432-63983900。

  项目联系人:刘文辉

  电  话:0432-63983915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liuwh@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0年12月

附件 附件3:技术规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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