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2021年顺丁烯二酸酐采购(二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2021年顺丁烯二酸酐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2020-DFZB -069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标范围或数量
序号 |
原料名称(液体) |
需求数量(吨)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01 |
顺丁烯二酸酐 |
150 |
按照使用单位实际 订单需求的时间为准分批交货 |
兰州添加剂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注:“需求数量”为招标暂估量,具体采购量以报价有效期内招标人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需求。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如下:
项目 |
指标 |
|
优等品 |
合格品 |
|
顺丁烯二酸酐的质量分数(以C2H4O3计)/% ≥ |
99.5 |
99 |
熔融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 ≤ |
25 |
50 |
结晶点/% ≥ |
52.5 |
52 |
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 ≤ |
0.005 |
|
铁的质量分数(以Fe计)/(ug/g) ≤ |
3 |
- |
加热后的熔融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 ≤ |
由供需双方协定 |
- |
1.2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供货;
1.3 交货地点: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4 报价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 质量要求:达到技术标准之合格品及以上要求。
1.6 技术标准:执行GB/T 3676-2008相关要求。
1.7 交货时间:按照使用单位实际订单需求时间分批交货;
1.8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本项目供应商为生产商/制造商(标的物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供应商所供货物在其经营范围之内,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生产制造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OHS认证或ISO18000或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供应商须提供对应生产制造商的有效资格证书。
(6)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标的物运输符合国家危化品运输管理要求。具有详细的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生产及销售网络健全,具有详实的交货保证措施。
(7)针对危险化学品,投标方应提供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且预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8)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中合格品及以上质量要求.
(9)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A.提供近期检验报告或生产典型值,其中“近期”要求:至开标当日 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
B.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2018-2020年)有同类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制造商须有其标的物近三年(2018-2020年)在石油化工行业具备同类产品多份有效业绩(合同不少于2份,合同或发票扫描彩色件)
(11)本次采购物资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参数、行业标准等。
(12)本次招标工业用液体顺丁烯二酸酐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2.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领取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供应商原因操作失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提供公告中1.8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并加盖公章发至2297842768@qq.com邮箱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投标保证金缴纳),售后不退
3. 递交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1月26日上午09:00止(北京时间)。
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3.3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1)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2)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参加投标的物资品种;
(3)电汇单位名称: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帐 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 号:314821005054
4.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上午09:00止(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3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人出席开标会提交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4本次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5.其它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联 系 人:陈武生
联系电话:0931-793582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联 系 人:张宁
联系电话:18215164984
电子邮箱:2297842768@qq.com
附件 | 招标公告(二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