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0C441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亚氯酸钠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材料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亚氯酸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441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招含税含运费落地单价及其对应供应商。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州煤业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山东郓城县南赵楼乡康垓村东邻)、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兖州煤业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450吨;二标段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600吨。
招标货物的范围:华聚能源赵楼综合利用电厂、济三电力有限公司超低排放系统用亚氯酸钠(31%浓度溶液),数量约:1050吨(理论测算用量,实际需求量以买方分批供货通知为准)。投标报价主要包括材料的供货、检验、规格、性能、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等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要求亚氯酸钠品质符合工业亚氯酸钠HG/T 3250-2010要求,其品质要求如下:
亚氯酸钠 |
% |
≥31 |
氯酸钠 |
% |
≤0.8 |
氢氧化钠 |
% |
≤0.4 |
碳酸钠 |
% |
≤0.4 |
氯化钠 |
% |
≤2 |
硫酸钠 |
% |
≤0.1 |
硝酸钠 |
% |
≤0.1 |
砷 |
% |
≤0.0003 |
汞 |
% |
≤0.00001 |
铅 |
% |
≤0.0001 |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货方式:投标方用专业车辆运输至买方厂区指定地点,并进行卸车至亚氯酸钠罐。货物运输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须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并配备专业人员持证运输。
交 货 期:供货时间段为2021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每天收货时间为8:00至17:00(如有变化买方提前通知)。特殊情况下根据买方要求供货,投标方应在买方联系后12小时内送货到达现场。
交货地点:华聚能源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山东郓城县南赵楼乡康垓村东邻)、华聚能源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
过磅地点:买方指定的称重单位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相同或类似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且在供货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原料的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生产经营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亚氯酸钠)及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2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01月10日18:00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务必仔细核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后再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不要购买招标文件,如执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款。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dsdzx.com)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五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9.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302451037703)
账 号: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 SDYK2020C441N)后五位。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10.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普臣
手 机:1586373200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杨
手 机:14717711028
邮 箱:14717711028@163.com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迎宾路同心巷299号
邮 编:2735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