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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脱硝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1-0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8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脱硝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00188001-3700-WXB-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8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 80 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脱硝催化剂(物资编码13010255)。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80 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脱硝催化剂,供货范围包括催化剂、催化剂模块(含防尘网)、备用催化剂模块、催化剂测试块、配套密封装置、装卸催化剂所需专用工具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脱硝催化剂询购技术文件。

2.3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1脱硝催化剂询购技术文件,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1年8月30 日(暂定)或买方提前90天通知。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 80 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2.6 返回资料时间: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

2.7 质保期:设备/材料正常运行/使用 12 个月,或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检验合格后 36 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8 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在收到供货商提交的文件并确认无误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在收到供货商外购件订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制造详细进度计划等相关文件确认无误后 30 天内支付进度款 20%;到货款,货到现场开箱检验合格及资料交付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 40%;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15%的安装调试款;质保期到期合格后,30 天内支付 5%质保金。

2.9 服务要求:安装调试、技术培训。

2.10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11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200188001-3700-WXB-006 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2国内产品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国外产品接受国内代理商投标,需有国外生产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提供产地证明。

3.2.3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生产商(国内、国外)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4投标人须承诺按照《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设备随机文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中标后与买方形成并签订《设备随机文件交付承诺书》(原件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分别作为合同附件、同时与设备随机文件一并存档),及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随机资料。同时承诺如中标后,移交设备随机文件时,一并提供《设备随机文件交付承诺书》2 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

3.3.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2 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连续三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国内外至少 3 套加热炉烟气 SCR 脱硝、连续喷氨运行超过 1 年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关的应用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已经签订的销售合同、发票以及用户评价报告(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使用单位签章、装置规模、时间、产品指标、性能能否满足装置工艺要求、使用结论等)。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或仲裁记录。

3.5.4 投标人可提供上述网站截图,若信息不准确或未提供截图,以评审时网站查实结果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3.8 其他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1 年1 月5日至2021年1月10日 23时 59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成功,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5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亿阳路8号

联 系 人:李臣武

电    话:138401929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邮    编:110167                     

联 系 人:李瑶                              

电    话:024-31957861          

电子邮件:liyao02-hqc@cnpc.com.cn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2100171850000010

行    号:313265010019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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