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0-119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2年盐酸、氢氟酸等5种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招标编号:DGYT-2020-1193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2年盐酸、氢氟酸、氟硼酸、乙二醇单丁醚、乙酸等五项产品采购项目,该五项产品为石油工程研究院酸化施工时主要用原料。盐酸、氢氟酸、氟硼酸、乙二醇丁醚、多聚甲醛分别达到GB320-2006、GB7744-2008、SY/T6213-2016、HG/T 4475-2012、GB/T1628-2008技术标准。
2.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 个标段(划分标段考虑到交货地区)
(2)范围明细及最高限价:见公告附件。
(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交货期:上述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货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大港油区范围内(含采油二、三、六厂等)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电话通知3日内交货,供方负责送货,其中酸类产品要求电话通知24小时内交货,供方负责送货。
(4)产品质保期: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一年以上(如标准有要求按照标准执行);
(5)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供方负责;送货地点为大港油区范围内,大港油区内需要有库房,有仓储能力;送到甲方指定施工地点,负责生产现场卸货(标段一至五具有卸酸泵等相关设备,提供照片);质量要满足标准/技术规格要求,供方提供中标产品SDS安全使用说明书加盖公章;供方送货时提供涵盖对应批号及数量的第三方检验报告,费用由供方负责。
*此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采取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采购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执行数量不予执行。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产品。同时货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同时A、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制造商的:
所有标段均需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标段一、标段二需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含盐酸且主要流向应包含所投标段区域)。
B、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代理商的:
所有标段均需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授权制造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授权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及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标段一、标段二需提供制造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及投标人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含盐酸且主要流向应包含所投标段区域)。
C、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贸易商的:
所有标段均需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标段一、标段二需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含盐酸且主要流向应包含所投标段区域);
4.业绩要求: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和发票扫描件、系统查询截屏,并列表,表中列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对应的发票号及金额并对每年合计数量进行统计) ;
5.运输、装卸要求:货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所投标产品SDS安全使用说明书;其中,标段一、二、三、五提供产品操作使用说明书;承诺酸不落地,并有防控措施;
6.检验要求:所投标产品均需提供检验报告(2017年1月1日至今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或市、县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满足招标范围中所投标产品标准的检验报告,并附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8.准入要求:
投标人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物资类市场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产品;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9.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1月06日至2021年1月12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选投多个标段的,保证金需按相应金额分笔缴纳。如有疑问,可致电项目负责人。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范钰 邮箱:fy13516222570@163.com
电 话:022-25913559 手机:13516222570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022-2592531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附件 | 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2年盐酸、氢氟酸等5种危险化学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 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docx | 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