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1年4-9月份生产用烧碱(液碱一级 30%)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1-XA310-WZ4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1年4-9月份生产用烧碱(液碱一级 30%)一批采购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17大类,招标范围为:烧碱(液碱 一级 30%),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2交货地点: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第二净化厂(内蒙古乌审旗无定河镇水清湾村采气一厂第二净化厂)、第五净化厂(内蒙古乌审旗无定河镇水清湾村采气一厂第二净化厂)。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2.4技术要求::执行GB209-2006标准。
2.5中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为止。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限价2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其他要求:
3.6.1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取消招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或标的物供货资格的,以及被暂停上述资格尚在处理期内的承包商,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投标。
3.6.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彩色扫描件,若无网站查询系统须提供发证机关查询电话);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贸易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许可范围须涵盖投标产品,(许可证原件须提供到开标现场备查)。
3.6.3投标人须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8日至2021年02月19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03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芸辉路
联系人:张勇
电话:029-86585116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 娟 冯婷婷
电话: 029-68934565
电子邮件:liujuan_xa@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02月07日
附件:物资需求明细表
物资需求明细表
划分为一个标段 |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吨、含运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 |
到 站 地 点 |
烧碱 液碱 一级 30% |
吨 |
1500 |
|
内蒙古乌审旗嘎鲁图镇采气一厂第五净化厂 |
1000 |
内蒙古乌审旗无定河镇水清湾村采气一厂第二净化厂 |
|||
合 计 |
2500 |
|
|
附件 | 附件1: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docx | 附件2:投标人用户手册.rar | 附件3:中标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登记表(请备注公司名称)——中标单位提供).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