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液体聚钛氰钴催化剂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1-SY17-WZ003C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1项目背景概况:我公司催化裂化装置需要使用液体聚钛氰钴催化剂。液体聚钛氰钴催化剂是一种高效轻质油品脱硫醇用催化剂,对脱汽油中硫醇效果优良。在酞菁催化剂法进行湿法脱除硫化氢工艺中,使用液体聚钛氰钴从石油产品中除去硫醚和噻吩,从而达到脱硫的目的。经过初步技术调研,预计催化裂化装置液体聚钛氰钴采购5吨。
1.2招标范围: 催化裂化装置脱硫醇用液体聚钛氰钴催化剂采购5吨。
1.3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包。
1.4交货地点:买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1.5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主要技术要求。
1.7资质要求:
1.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方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提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能证明基本账户信息的相关文件的扫描件。
1.7.2 2015 年1 月1 日至开标日,在国内炼化企业的同一套催化裂化装置上有液体聚钛氰钴连续12个月或以上的使用业绩。其中,至少有1 套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用装置的处理能力≥200 万吨/年;
②典型原料残炭≥5.0%;
说明1:投标文件中,业绩均需以表格方式集中列示,列出与本次投标的产品型号相一致产品规格型号、使用单位(炼厂)、使用起止时间、装置名称、处理能力和典型原料的残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方式承诺:所提供的业绩真实、可靠。
说明2:以上提供的业绩证明需按照业绩先后顺序,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1.7.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日在国家、行业、中石油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7.4招标人有权对所有有关承诺和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承诺:如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价格执行下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可以重新招标:
1)对为中标而恶意投标及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永久取消其参与公司招标的资格。
2)首次在招标方使用或提供新产品,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及投标方所提供技术方案完成试用,合格后正式使用,经试用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3 年内参加我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当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因投标方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给招标方生产、安全环保等造成不利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原中标人的合同并要求投标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取消其3 年内参加我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7.5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书面承诺。
1.7.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必须不在投标资格暂停期间内。
1.8报价方式:以吨单价进行报价,含13%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3月11日9:00至2021 年3月16日16:00: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1包)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SY17-WZ003C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syzb03@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3.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3月31 日9: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SY17-WZ003C投标保证金”。
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帐号:3301009129249066504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3月 31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 标 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
联 系 人:杨光明
电 话:0411-8750627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黄小桐
电 话:0411-87506875、0411-86774056
电子邮件:syzb03@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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