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
液体45%工业用氢氧化钠框架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哈尔滨石化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液体45%工业用氢氧化钠框架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液体45%工业用氢氧化钠框架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哈尔滨石化公司生产技术处下达的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液体45%工业用氢氧化钠采购计划。
2.3 招标范围及数量:液体45%工业用氢氧化钠 暂估数量:5825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4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5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2.6 使用功能: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2.7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260元/吨,暂估总价:7339500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2.8 价格调整机制:
结算价格=A+C-B
A=中标人中标单价
B=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隆众咨询网发布的烧碱国内市场价中东北地区32%离子膜碱每日报价中最低价的均值/32*45=1040.63
C=结算期内隆众咨询网发布的烧碱国内市场价中东北地区32%离子膜碱每日报价中最低价的均值/32*45(保留两位小数)
结算期:结算前一个月25日至结算当月24日,每个月24日结算
结算价格由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负责测算,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财务处检查确认,共同在结算价格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签字材料作为结算依据。当测算出的结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有权不予认可。
2.9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合同、入库单付100%货款,单笔货款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投标人需要特别注意。
2.10 结算数量:以买方的检斤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11 供货周期: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供货周期内,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送达,投标人需要特别注意。
2.12 服务要求:(1)承诺根据甲方生产需求到达现场服务,明确应急和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2)卖方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卖方负责。
(3)供货原则: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送达,每次供货时需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该批次的产品检验报告单及汽车衡检斤单。投标人需要特别注意。
(4)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以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为准,到货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质量分数超出45%的则按照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的质量分数及买方汽车衡检斤单的数量折算成45% 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的数量进行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12月)相同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年度所有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数量不少于5000吨,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物流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发票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2日期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自助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报名投标,缴纳费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通过IE9或谷歌浏览器登陆。没有购买U-key的按飘窗要求购买U-key,以便在上传投标文件及开标时使用,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回复“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投标人按标段购买,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不退。确保报名成功之后,通过企业户汇款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并标注“**标标书款”(简写即可)。如需开具标书款发票,请在投标当月将汇款电子凭证和开具发票相关资料(电子表格或电子文档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后,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款后,在网上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4本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并灌章。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大楼5楼)或昆仑银行办理。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回复“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投保文件为准。
5.2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4月6日8:3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系统各项目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8:30,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以电汇形式在开标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汇款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
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线上系统
招标人:
地 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邮编:150056
联 系 人:潘琦
电 话:0451-87037275 传真:0451- 82423657
电子邮件: panqhpc@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直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账 号:3500070609003100814
异议受理:张璐
电 话:0451-87037203
电子邮件: zhanglhpc@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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