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异戊烯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异戊烯醇,用于电石厂醇醚装置的原料。
2.2招标范围:异戊烯醇,数量540吨(2021年7-12月份暂估数量)。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中标后,按采购部门通知要求发货,按期组织到厂。
2.5交货地点:电石厂
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电石厂
2.6运输方式、交付要求:
2.6.1运输方式:按吉林石化要求进度发货,电石厂异戊烯醇物资须采取公路运输方式。
2.6.2入厂计量:以吉林石化公司公司计量结果为准结算。
2.6.3单据交付:货物到厂时,供应商须提交质量检验报告;发货计量单据;送货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2.6.4质量控制:质量未达吉林石化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7评标方法及最高投标限价:
2.7.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单价为一票到厂单价、投标总金额为一票到厂总金额。
2.7.2最高投标限价的设定:投标中的一票制到厂单价上限,在开标时间2日前以澄清方式公布。如报名供应商对发布的投标上限单价无法进行投标,可以在开标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中心放弃投标。
2.8结算、付款及框架协议的数量价格执行:
2.8.1月度结算量:根据吉林石化公司月份到货的实际卸车进度,通知供应商当月可结算数量。
2.8.2结算价格:按当月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
2.8.3付款:当月发货,卸货月份结算,下月付款。
2.8.4框架协议的数量执行:按吉林石化公司所需数量执行,执行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如超出本次招标所确定的数量则另行变更。
2.8.5价格调整机制:实际履行中的月结算价格采用调价公式计价,参照卓创资讯网站异戊烯醇价格的变动幅度作为调价依据。具体说明如下:
2.8.5.1以合同订立的价格为基准价A
2.8.5.2合同订立月份的上一个月20日至本月的20日的卓创资讯网站日指导价格区间低线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计价参照初值B
2.8.5.3合同执行期限内,结算当月的上一个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卓创资讯网站日指导价格区间低线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计价参照终值C
2.8.5.4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每月实际结算价格为Y。
2.8.5.5综上说明,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月实际结算价格为:Y=A+(C-B)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国家工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供货质量必须达到吉林石化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承诺且具备相应汽车装车设施。
3.5. 从通知发货到实际到货,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书面承诺具备4天内到货的能力和条件。
3.6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1-4-27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1-5-5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30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5-19 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或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1-5-17 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 话:0432-63983529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whwe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附件 | 异戊烯醇技术规格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