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科炼化乙腈2021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工业用乙腈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科(广东)炼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526-0803-5018-B1 2.项目内容:中科炼化乙腈2021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工业用乙腈\(99.5%)优等品
|
120.00
|
吨
|
包1-工业用乙腈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1日、广东湛江中科炼化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委托第三方物流,需提供签订的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承诺供货质量满足使用企业技术要求,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和满足招标质量指标的产品出厂质量分析单。 4.提供近三年(2019至2021年)乙腈供货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份供货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按合同清单顺序提供每笔合同的首页(能显示合同编号、采购方、合同物资和总金额)、签字盖章页及合同明细页,清晰可辨认。 5.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4月29日16:00时至2021年5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以此为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标书,无需递交不加密电子版标书)以此为准。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5月21日09:00时前与黄丽君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林浩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调价机制:投标参照价格设为框架协议开标之日前30天隆众资讯(https://www.oilchem.net/)安庆石化乙腈的平均价格;结算参照价格设为结算日期前30天内隆众资讯安庆石化乙腈平均价格。结算参照价格与投标参照价格相比涨跌幅度小于15%(含),则不予调整价格;结算参照价格与投标参照价格相比涨跌幅度大于15%(不含),则结算价格=框架协议价格+结算参照价格-投标参照价格);如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国家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含税价格。原则上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价格不做调整。。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huanglj@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本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二、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四、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目前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4、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五、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4、投标截止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长为开标后半小时)。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请投标人以电招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九、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每天登陆电招平台及时查看和领取相关澄清文件,避免因错过变更或澄清而影响投标。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最高限价:无。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十一、技术要求:工业用乙腈应当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191111-A15400-REQ-PE-0004Rev.1 中科炼化丁二烯溶剂乙腈订货条件》的要求。 十二、重要商务条款:本协议实施最高执行价。最高执行价计算方法:中标供应商单项物资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供应商的单项物资报价如低于最高执行价,按其报价执行,如高于最高执行价,按最高执行价执行。如其不承诺以不高于最高执行价执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三、报价要求:本框架协议结算执行价格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运输及保险、售后服务以及各种税费和13%增值税等其他相关费用。 十四、其他重要要求:投标人在本标段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在开标当天要保持畅通,以便评标过程中的随时澄清答疑、通知商务唱标以及宣布评标排序结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黄丽君
|
||||||||
电 话:
|
0759-3609693;13286975502
|
||||||||
电 子 邮 件:
|
wzhuanglj@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林浩
|
||||||||
电 话:
|
18125939301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