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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庆石化热电厂活性炭柱状煤质颗使用粒活性炭(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5-17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脱盐水装置的 柱状煤质颗使用粒活性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1-03-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脱盐水装置的柱状煤质颗使用粒活性炭采购(二次),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性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柱状煤质颗粒活性炭,用于装填在脱盐水装置中的活性炭过滤器内,利用活性炭的多孔性质,降低水中的浊度,吸附活性氯、胶体硅、有机物和铁离子。当活性炭吸附一定时间后,需要进行反洗,当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吸附作用逐渐下降,不能满足水质指标,为确保水质合格率,需要更换新的活性炭从而保证水质指标。

项目最高限价:47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签订后30日起按买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及数量交货

结算方式: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入库单》挂账2个月付出库物资金额的90%,留所有库单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无问题后见热电厂确认的《物资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款(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设备机动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

项目负责人:徐建华       联 系 方 式:0459-6915250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赵广友         联 系 方 式:0459-6707463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活性炭

投标企业型号

26.5

 

 

注:吨袋包装提供托盘,便于卸车。

2.3 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脱盐水装置使用的柱状煤质颗粒活性炭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产品标准要求:

2.4.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4.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2.4.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须提供:

3.1、制造商资质要求

3.1.1 营业执照;

3.1.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http://cx.cnca.cn/);

3.2、使用业绩要求

需提供该产品在脱盐水装置连续成功使用3年以上的业绩。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及用户评价报告、合同复印件等。

3.3 企业信誉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05 月 14  日  17:00:00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  23:59:59,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贰千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 06 月 0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赵广友              联系方式:0459-6707463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崔立文                 电子邮件:cuilw169@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07242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热电厂脱盐水装置使用的柱状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要求0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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