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照新疆油田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物料组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一 |
1 |
亚硫酸钠 一等品 无水 |
17020530 |
吨 |
600 |
HG/T 2967-2010 |
接《框架协议履行通知书》10天内交货 |
用户指定地点 |
1、此次招标全程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完成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SB-KEY,否则无法参与。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流程参与招标,违反操作流程导致投标人废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潜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营业执照涵盖招标物资品种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产品准入资格(能源一号网址:http://www2.energyahead.cnpc/),供应商状态正常,且准入的物料组与标的物物料组一致,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具有上述资质的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取得。(是否需要准入,由招标人根据标的物自行确定。或者由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办理相关准入。)
4、潜在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2020年三年与标的物相同产品的业绩。
5、潜在投标人近三年(以开标截止日计算))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未被“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6、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每一个标包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单价4050元,最高投标总价243万元。(现场交货价:含13%增值税、运费、包装费等)。
最高投标单价、最高投标总价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单价(元) |
最高投标总价(元) |
一 |
1 |
亚硫酸钠 一等品 无水 |
吨 |
600 |
4050 |
2430000 |
1、 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5日,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使用非昆仑银行个人网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
3、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中心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打印。
4、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逾期未上载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
步骤1.投标人必须先用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313265010019
步骤2.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保证金缴纳功能(电子钱包)向所投标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人:朱海波 电话:099068474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联系人:郭亮 电话:09906265221
中油新投微信服务号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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