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SH-WZ-GKZB2021-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至2021年年底锦州石化公司橡胶装置生产用丁二烯采购 已由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生产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 至2021年年底锦州石化公司橡胶装置生产用丁二烯,用量约10000吨。
2.2 采购材料的技术规格:丁二烯优级品,符合以下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优级品 |
试验方法 |
1 |
外观 |
无色透明无悬浮物 |
目测a |
2 |
1,3丁二烯,ω/% |
≥99.5 |
GB/T 6017b |
3 |
二聚物(以4-乙烯基环己烯计),ω/(mg/kg) |
≤1000 |
GB/T 6015 |
4 |
总炔,ω/(mg/kg) |
≤20 |
GB/T 6017b |
5 |
乙烯基乙炔,ω/(mg/kg) |
≤5 |
GB/T 6017b |
6 |
水,ω/(mg/kg) |
≤20 |
GB/T 6023 |
7 |
羟基化合物(以乙醛计),ω/(mg/kg) |
≤10 |
SH/T 1494 |
8 |
过氧化物(以过氧化氢计),ω/(mg/kg) |
≤5 |
GB/T 17828 |
9 |
阻聚剂TBC,ω/(mg/kg) |
50-150 |
GB/T 6020 |
10 |
气相氧含量,φ/% |
≤0.1 |
GB/T 6022c |
a 在透明耐压容器内,对液态试样直接观察测定 b以毛细管柱法为仲裁法。 c以电化学法为仲裁法 |
2.3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指定卸车地点。
2.4 交 货 期:中标方接到送货通知后在7日内组织发货,要求12月31日前根据招标方通知的月计划安排均匀到货。
2.6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计量以供方出具的票据为准,单车误差≤400kg,超出部分由供方负责;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价款支付方式为转账付款和承兑汇票,其中承兑汇票付款金额占合同价款的60%。
2.7 计价方式:可调综合单价
2.7.1基准价格:中标单价或前次依调价机制调整的单价为基准价格。
2.7.2调价机制:后续日常使用期间执行调价机制,以中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发布的顺丁橡胶的价格为依据,每周检控,以中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发布的顺丁橡胶的价格变化幅度的100%调整中标产品价格。
2.8 最高投标限价:9000元/吨(含税费到厂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材料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材料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材料相应的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3.2投标的制造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3.3.3 投标材料的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方面至少1个100吨以上丁二烯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3.5 投标材料的制造商和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及书面承诺)。
3.3.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6 月 26日至 2021年 6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同时发送邮件至jzshwzzb02@petrochina.com.cn gabrielzhang@qq.com索取招标文件并与招标机构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报名资料包括投标报名函、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编号(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注册后编号,已注册过的直接提供即可,用于中标结果发布)等内容,格式详见附件。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请从基本账号转账,售后不退。收款账号信息见联系方式,请在摘要栏/用途栏标明“XXX标书款”,否则无法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开标为在线开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人规定地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7月20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收件人:张儒霖 电话:17604066304。(注: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须明确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5.2投标文件要求邮寄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25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锦州石化公司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联 系 人: 王万鹏 电话: 0416-4154057
手 机: 17604063494 传真: 0416-4150652
电子邮件: jz_wwp@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联 系 人: 杨忠凯 电话: 0416-4156267
电子邮件:jzshwzzb01@petrochina.com.cn gabrielzhang@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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