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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庆石化公司活性炭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7-1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污水车间 活性炭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1-06-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污水车间活性炭采购(二次),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性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味治理装置由生物过滤单元(生物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组成。在特殊工况时,废气出口浓度无法达标,需进入活性炭吸附器,,达到降低异味排放,保证异味出口各项数据指标合格。目前活性炭吸附设施已经饱和,无法满足异味达标排放的生产需求,需要更换其活性炭。

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最高限价(估算金额) :22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总库化工库。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30日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及交付数量交货。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寄售物资入库单》挂账2个月后付库单物资金额的90%;留所有库单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12个月后根据分厂确认的《物资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款(标的额为40万元以上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李妍月       联 系 方 式:18345443315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赵广友       联 系 方 式:0459-6707463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活性炭(异味回收单元)

请按照技术要求填报本企业型号

18

 

 

备注:不填写规格型号将废标。

2.3 技术要求

详见《大庆石化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味治理单元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

产品标准要求:

2.3.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3.2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2.3.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2.3.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要执行技术要求3.1条约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3.1条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3.1条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2.4其他:

 为大庆石化公司首次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与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味治理单元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须提供:

3.1 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

3.1.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http://cx.cnca.cn/);

3.1.4、须提供生产厂简介、产品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产品标准(企业标准要求在有效期内、并盖有政府备案章或在http://www.cpbz.gov.cn/可查询到,国家标准可提供标准号)及检验方法。

3.2 使用业绩要求

 卖方需提供投标产品2017年1月以来在炼油行业异味治理成功使用的业绩(包括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提供使用单位技术部门或生产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含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明确活性炭用于污水处理的异味治理、使用产品的生产厂、规格、使用效果等内容。

买方有权利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3.3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07 月15日17:00:00 时至 2021 年 07月 20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贰仟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15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赵广友                  电 话:0459-6707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郭军                电子邮件:guojun-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05214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炼油厂污水废气治理系统活性炭吸附单元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pdf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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