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脱硫剂采购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1-05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公司脱硫剂采购框架招标已完成审批,以 DGYT-2021-0542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然气公司日常生产需求,用于天然气公司天然气净化处理装置使用。该产品预计项目需求金额约500万元。
2.招标范围:供货范围及最高限价
物料编码 |
物料分类编码 |
物料分类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行最高限价 |
含税/不含税 |
税率 |
权重 |
采购计量单位* |
币种* |
11000275628 |
13010306 |
脱硫剂 |
脱硫剂 T703 |
556 |
9000 |
含税 |
13% |
1 |
吨 |
人民币 |
3.交货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可分批交货,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15个自然日内交货,供方负责送货。
4.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大港油田范围内指定地点;分批交货。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7.供货周期:有效期三年,框架合同期限内,按招标人要求,可分批交货。
8.服务要求/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技术规格书全部技术指标要求(见附件二),产品到货后,双方对货物外观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工况试验,如经双方确认达到技术要求(附件二)则成为中标单位,试验用产品计入后续供货数量;如未达到技术要求,由投标人承担试验产品的相关费用;按排名依次继续进行试验,直至有唯一中标单位。
9.其他说明: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0.付款方式: 结算付款执行大港油田财务结算相关制度。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60日以上90日以内,合同价款(酬金)的30%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70%通过11个月(期限)的电子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乙双方均认可采用商业汇票作为日常结算工具)(商业汇票的期限和方式下同)。如乙方对付款方式有其他要求,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甲方同意后,双方可按承诺书上记载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支付。无法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预留本合同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工商局核准的包含投标产品的“三证”合一的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 ISO9000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业绩要求:在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有相关行业(干法脱硫)脱硫成功案例及同类产品有销售业绩达到3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票扫描件,并列表,表中列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对应的发票号及金额并对每年合计数量进行统计)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期末净值>200万元;
6.履约能力:(1)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8.重要事项:要求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逐条对技术要求及公告中的第8条服务要求/质量要求进行确认并回函(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自拟),不予回函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9.准入要求:
R投标人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物资类市场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
R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10.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 7月 21日至2021年 7月 26日 17时 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30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6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 7月 30日 08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54000元人民币。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刘桂臻 邮箱: 980971707@qq.com
电 话: 022-25916812 手机: 1872266657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 联系电话:022-259193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20日
附件 | 公告.docx | 附件二 脱硫剂技术规格书(7月15日最新招标技术要求)(1)_20210716154926.docx |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xls | 投标人特别提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