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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公司高效驱油剂项目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7-26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高效驱油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T-ZB-2021-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效驱油剂已完成审批,以 TXJT-ZB-2021-0004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按照生产需求,对高效驱油剂进行招标。此次招标为框架招标。

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该项目共计1个标段,标段一:高效驱油剂预计需求9360万元。供应数量为2021-2024年暂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进行结算。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0400元/吨,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过路过桥费、过磅费等费用,送到招标人要求送达的地点的落地价。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2个月。

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交货期:大港油田范围内招标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送货及装卸;按招标人需求交货。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6.技术要求:见第四章技术要求及附件内容。

7.样品要求:样品送交不少于500ml,排名第一的厂家按招标人的通知,三天内自行将样品送交给招标人进行检测及评价。该检测及评价报告应完全符合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未发生在质量监督部门暂停或停止使用的,即可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厂家样品检测、评价不合格或质量监督部门暂停或停止使用的,则由排名第二的厂家按以上要求送检样品,检测、评价合格后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8.验收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产品需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如果产品检测不符合约定的检测标准,出卖方应负责在两日之内全部更换,更换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9.其他要求:(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价格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如遇招标方发生政策改革等情形需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招标人需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

(2)本项目中标供方需严格执行采购人关于供方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招标目录中不含的同品种不同规格的物资,且符合中标供货商经营范围,可与中标商以谈判方式确定价格进行采购,但不得超过招标总量的10%。并明确谈判办法。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各项资质如有到期失效情况,需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资质到期失效并不能续办、提供新资质的,并未及时通知甲方,则本合同即行终止,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5)如遇税率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和原制造商或其唯一指定代理商的投标(原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投标,则只接受原制造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2)需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危险性化学品鉴定报告,若鉴定报告为危险化学品的需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若鉴定报告为非危险化学品,需提供相关产品的经营资质。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5.履约能力: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并同时承诺中国石油及其下属任意地区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有所投标产品或同类、类似产品没有不合格情况(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地区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准);以及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国石油及其下属任意地区公司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投标人出具承诺函(严禁出具虚假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汇款附言:“TXJT-ZB-2021-0004标书费”,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28.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标段一:28.5万元人民币整。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闫永杰                                邮箱:18722519567@163.com

电  话:022-25912172                          手机:15320180697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  联系电话:022-259193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使用普通话说出:"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pdf 技术要求.docx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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