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重招)仪征化纤新戊二醇2021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新戊二醇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826-0803-9677-B1 2.项目内容:(重招)仪征化纤新戊二醇2021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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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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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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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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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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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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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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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醇类\新戊二醇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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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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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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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新戊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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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仪化公司内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书面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人的生产需求。 2.未完成法人信用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三个月内完成法人信用认证。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生产工艺、年生产能力,投标人为中间商的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商的名称、生产工艺、年生产能力。招标人只接受加氢法工艺产品,不接受其他工艺路线产品。 4.全部响应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标准,提供1年内(据开标日期)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投标产品生产商或招标人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 5.投标人为中间商的提供不少于80吨(含)日期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内的加氢法工艺生产的新戊二醇的采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或者提供加氢法工艺生产商的授权经销或代理证书。 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为加氢法工艺生产。。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8月12日8:00时至2021年8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8月24日09:00时前与褚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蒋云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 1、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2、中国石化集团内(不含合资企业)供货业绩可只提供业绩汇总表,无需另外提供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评标标准与该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3、框架协议有效期从2021年8月到2022年7月。 。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2)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3)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4)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5)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6)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10)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并进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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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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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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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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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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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486194(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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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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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chuf@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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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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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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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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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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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323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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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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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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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