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三采油厂玻璃仪器及化学试剂定商定价招标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ZY21-XA501-WZ7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三采油厂玻璃仪器及化学试剂定商定价招标采购(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玻璃仪器及化学试剂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需要玻璃仪器及化学试剂一批,所属类别:18、20大类,具体要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采购物资划分为一个标包,选定2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工作量分配:原则上平均分配,由于受计划条数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平均分配时,中标排名靠前的供应商工作量应高于排名靠后的。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7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相应检验费、伴随产品交运的有关费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售后服务的费用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货到现场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
2.2交货地点:宁夏盐池县、陕西定边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等第三采油厂所属油气生产区域内;
2.3交货期限:在中标结果有效期内,自每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本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07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油田公司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采目录,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包括(盐酸、硫酸、高锰酸钾)。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该包含本次采购物资(次氯酸钠、高锰酸钾、铬酸钾、氨水、硫酸、氯化钡、氢氧化钠、石油醚、盐酸、四氯乙烯、二甲苯)。投标人须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标的物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及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证);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3.6.1其他要求: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3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U-KEY办理说明。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相应项目和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视为保证金支付成功。若投标保证金未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七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29-86978973;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 9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 系 人: 宋丽萍 |
联 系 人:陈勇 王师宇 |
电 话:0951-6800220 |
电 话:0951-693957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bzxcy@163.com |
附件 | 中国石油优蓝设备U-Key办理公告.pdf | 招标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749二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