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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庆华科公司工业无水三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四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1-08-25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无水三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DL-2021-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无水三氯化铝框架采购(四次),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资金来源:物料消耗)已落实,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无水三氯化铝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

项目概算:267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267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单价(含货款、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及13%增值税费等费用)。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发放的订货通知单为准)

付款条件:电汇,卖方收到货且验收合格,卖方开具结算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三个月内全额付款(每月1号至最后一天为一个结算期)。

签订合同方式:双方签订框架买卖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12个月。

本项目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向下取整,精确至万元。

合同签订前试用

中标产品如果不是我公司在用合格剂,必须经过小试合格后方可签订框架买卖合同。预成交厂家需免费提供10公斤无水三氯化铝进行小试,小试合格后方可签订框架买卖合同;若小试不合格,则取消预成交厂家中标资格,中标厂家顺延第二名”。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买卖合同。

项目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机动工程部;

联系人:冯磊;联系电话:0459-628022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评审数量

备注

1

工业无水三氯化铝

详见附件一大庆华科间戊二烯树脂装置工业无水三氯化铝催化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56

评审数量为预估年度使用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每次订货发放的订货通知单为准

 

2.3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大庆华科间戊二烯树脂装置工业无水三氯化铝催化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 其他须说明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生产商与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成交后不可更换所代理生产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不能同时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3.1、生产商: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代理商

(1)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生产厂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4) 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资质(见第3.1条)。

3.3、使用业绩要求

使用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在C5石油树脂(间戊二烯石油树脂)装置应用的买卖合同1份,附该用户出具的使用效果反馈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生产技术部门章),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投标产品使用效果,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4、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

3.5、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单。对于危险化学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应包含标的物产品。

3.6、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出现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要求的时间供货等情况发生。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08 月 25日 08:00:00 时至  2021 年 08 月 31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叁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09 月 07 日 08 时 15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冯  磊                         联系方式: 0459-628022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崔立文                 电子邮件:wanglin6-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707242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 招标三次失败后修改-大庆华科间戊二烯树脂装置三氯化铝催化剂技术要求2021.8.20.PDF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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