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 TS20210910-0801-10840-B1
2.项目内容:2022年32%氢氧化钠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氢氧化钠\(32%) 合格品 散装 | 2000.0 | 吨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10月30日,茂名市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9月02日16时至2021年09月0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网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号西粤京基大厦17层1704号招标二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00时
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号西粤京基大厦17层1704号招标二室。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9月14日09:00时前与张佳敏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黎柳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有意向参与该标段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果有疑问,请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相关咨询人。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需在技术投标文件中对技术要求进行逐项响应,商务投标文件中对商务要求进行逐项响应,如有任何偏离,应当在开标前三天以邮件形式通过招标中心向招标人提出澄清。 3、技术要求请详见附件或咨询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技术咨询人电话)。 4、商务付款条件和报价要求:本标段有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5、该平台中所有本标段的附件(包括后续在开标前可能会发布的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如本标段有澄清公告,将会在招标平台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进行统一发布。 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7、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技术U盘(包含技术标书PDF版)、商务U盘(包含商务标书PDF版、投标保证金底单)4包分别密封。U盘内须放入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的盖章版PDF格式,文件名请使用“公司全称+技术标书”和“公司全称+商务标书”(如果招标文件提供料表或报价表,需同时将料表或报价表按照原有格式放入商务U盘)。 8、本次招标物资使用方及最终合同签订单位:深圳市上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投标人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标书,但如标书破损、遗失、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等邮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标书要求如下:邮寄的标书需满足密封条件,将全部标书(含纸质标书、完好的电子U盘)一并完整打包发出,不接受分批邮寄。请各投标人预留出充足的快递时间,以确保在开标前将标书送达开标地点。 本次投标标书费支付请直接网上支付。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张佳敏
电话:17793153957
电子邮箱:wzzhangjiam@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黎柳
电话:13423581035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