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2021年度甲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1-079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2021年度甲醇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DGYT-2021-0796批准,招标人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2021年集中采购工作统一安排,甲醇定商集中采购工作完成,大港油田物资供销公司受物资装备处委托,在中石油甲醇集采中标供应商中招标定价。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分类编码 |
物料分类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采购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吨)(含13%增值税、装卸费、运费等相关费用) |
1 |
10001198426 |
17030801 |
甲醇 |
甲醇 优等品 99.9% |
1000 |
吨 |
4200 |
4.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内(含采油 二、六、三厂 地区)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汽运 ,供方负责送货;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电话通知2小时内交货(按用户现场要求0.5吨起送);
7.供货周期:2021年-2022年6月30日;
8.服务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产品应实行三包,期限一年;
9.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执行标准GB 338-2011;
10.其他要求: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用量以用户具体需求为准,按实际用量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2)代理商及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甲醇),生产商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制造、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甲醇),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甲醇2021年一级集采中标的15家供应商)。
(3)本次招标产品为一级物资产品,投标人必须为中石油甲级供应商。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产品),具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
(5)投标人需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因本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投标人应取得或委托的运输单位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准入要求:
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9.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宋永泽 邮箱: 3056601872@qq.com
电 话: 022-25910029 手机: 1882262626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 联系电话:022-25919322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附件 | 大港油田2021年度甲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 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2).xls | 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