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甲醇(汽运)产品框架集中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标的物: 甲醇(汽运),用于炼油厂、丙烯腈厂、精细化学品厂、乙烯厂、化肥厂等装置的原料。
2.2招标范围:甲醇(汽运),暂估数量21000吨,按炼油厂、丙烯腈厂、精细化学品厂、乙烯厂、化肥厂等工厂实际需求发货。
2.3技术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附件2: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中标后,按采购部门通知要求发货,按期组织到厂。
2.6、限价的设置
本项目最高限价在距开标日2日前以澄清方式发布。
5、采购价格确定方法
根据隆众网中标供应商所在区域月份市场价格变化实施月份调价机制。
6、意外情况处理办法
对于集中采购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将按照中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管理规定及吉林石化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目录价格有效期限
有效期 半 年,20 22 年 1 月 1 日至20 22 年 6 月 30 日。
8、价格调整机制
月份结算价格调整机制,参照隆众网中标供应商所在区域月均价,结算价格P=A+(C-B)。
A:中标一票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
B:开标上一月月均价;
C:结算当月月均价;
月均价计算方法:上一个月24日到当月23日区间日主流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当节假无价格数据时,该期间日主流价格以节假前最后一日价格数据为准计算。
9、合同文本要求
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入厂计量:吉林石化入厂检测损耗在千分之三内按发量结算,如超出途耗标准,双方确认无误,以吉林石化公司公司计量结果为准结算。
10、交货地点:
甲醇(汽运):公路运输,吉林石化丙烯腈厂、炼油厂、精细化学品厂、乙烯厂、化肥厂汽车卸车栈台。
12、单据交付:
甲醇(汽运):随车携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发货计量单据。
13、结算方式:按最终结算价格,一票制结算(含所有税费)。
14、付款方式:当月发货,卸货后当月挂帐,下月付款。
15、质量控制:质量未达吉林石化质量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费用及给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6、月度结算量
根据吉林石化公司月份到货的实际卸车进度,通知供应商当月可结算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2)中油一级供应商,入围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1年甲醇集中采购结果。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标的物。。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货物发运必须在投标人工厂所在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进行书面承诺,未进行书面承诺的否决投标,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承诺的,除否决本次投标外,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发运货物单据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甲醇(汽运):中标后,采购部门将按照吉林石化下发的月度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发货时间和数量,其中精细化学品厂、乙烯厂、化肥厂每次进货为临时急需数量3-10吨,发货时间要求在24小时内到货,如果是乙烯临时开停车需要甲醇汽运罐车在厂内停留3-5天。
(6).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丙烯腈厂技术规格书,满足炼油厂、精细化学品厂、乙烯厂、化肥厂要求的甲醇GB/T 338-2011优等品;
(7).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8).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1-10-27 17:00:00至截止时间 2021-11-03 17:00:00(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1-11-17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1-11-17 0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900。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张毅
电 话: 0432-63900015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zy123@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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